一.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霍邱县户籍人口。 三.所需材料:
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3、有《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 4、被收养人已登记户口的,参照子女投靠父母情形办理。 四.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设定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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