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霍邱县周集镇农机购置补贴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周集镇 发布时间:2024-02-20 16:1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1号)第十二条:实施区内的农民购买补贴机具时,须通过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购机申请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优先补贴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购机者名单和数量,经张榜公示后,与购机者签订购机补贴协议,并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承办机构

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办理地点

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周集镇为民服务中心一楼  农业农村办事窗口)

五、办理时限

按政策规定时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0564-6346617

 八、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0564-6311001。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