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17]14号)、《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省健康脱贫工作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卫财秘[2017]459号) 和《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人社局脱贫攻坚大排查活动工作方案》(霍政办秘〔2017〕265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健康脱贫工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从现在起到10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健康脱贫工作大排查。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镇21个行政村全面开展大排查。
二、排查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保、治、防、提、创”五个方面,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健康脱贫工作大排查。全面排查健康脱贫政策措施细化完善及推动落实、资金使用、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实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补差补缺。
(一)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1.贫困人口是否全员参保。
(1)截至2015年底全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全员参保,是否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为保障对象全额代缴了其2017年度个人参保费用;
(2)是否存在先收取贫困人口个人参保费用后再返还情况(若有这种情况,是否及时足额返还个人缴费部分,并及时告知)。
2.贫困人口的识别和退出。
(1)是否与扶贫部门数据进行比对与核查,贫困人口数量、信息是否准确;
(2)非贫困人口是否及时清退出“一站式”结算系统;
(3)是否按要求及时发放《健康脱贫工程医疗服务证》。
3.是否擅自扩大或缩小健康脱贫政策保障范围。
(1)是否存在将2014、2015年已脱贫户纳入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保障范围情况,如存在此种情况,是否按规定退出;
(2)是否存在2015年底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纳入“一站式”结算系统情况。
4.综合医保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到位。
(1)贫困患者(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除外,下同)普通门诊是否按规定标准实行门诊统筹;
(2)慢性病患者是否存在未办证情况,是否在“一站式”结算系统里进行了标记、标识:
(3)“180”政策是否全部追溯补偿至2017年1月1日;
(4)是否存在因贫困患者不清楚“35l”和“180”政策导致就诊未按照规定政策报销情况;
(5)贫困患者住院是否存在收取押金现象,医疗费用是否按照综合医保政策标准予以报销;
5.是否严格规范医患双方的诊疗行为。
(1)是否实行定点诊疗、目录管理、分级诊疗和县域外就诊备案转诊制度,是否按规定实行按病种付费和临床路径管理;
(2)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门诊转住院、“挂床”等现象,对存在的此类问题,是否进行了查处;
(3)医疗机构和贫困患者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对医疗机构违规收治、违规用药、骗保套保等行为是否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贫困患者个人是否自行承担过度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
(4)医患双方是否按照要求签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行为规范协议书”。
(二)大病专项敦治工作开展情况。
6.基础信息和数据是否准确。
(1)“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是否按规定进行更新维护,是否组织开展数据信息核查核准;
(2)数据库信息是否精准,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及时整改,数据库是否按照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7.九种大病是否按规范开展专项救治。
(1)是否制定大病专项救治方案,按照要求开展九种大病摸底登记和集中救治,并制定“一对一”诊疗方案;
(2)是否按序时进度组织救治,逐人逐病建立救治管理台帐;
(3)救治对象是否按规定享受综合医保政策。
8.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实现全覆盖.
(1)家庭医生签约是否覆盖所有贫困户、贫困人口;
(2)贫困人口是否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是否发放医疗服务证;
(3)对签约服务贫困人口是否按照要求规范履约,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服务,上门入户进行政策宣讲。
9.医疗机构是否提供便捷服务,是否设置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窗口,是否设立健康脱贫病房,是否优化贫困人口诊疗流程、设置健康脱贫政策宣传标牌、宣传栏。
(三)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10.是否开展针对贫困人口心血管病、脑卒中、糖尿病、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慢性病、传染病综合防控。
11.是否开展贫困人口艾滋病、结核病患者救治救助。
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是否对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是否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公共卫生项目。
13.是否协调实施农村贫困户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是否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卫生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四)就业脱贫政策落实情况。
就业脱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劳动技能培训、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是否到位,辅助性岗位开发和就业补贴资金发放是否到位。
三、排查方式
实行分级负责乡、村两级联动的大排查机制,全面开展乡、村二级自查和党委督查。
(一)乡、村自查。各行政村要按照排查方案要求和排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大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落实排查责任,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乡、村级排查工作须于10月20日前完成。
(二)乡级督查。党委派出督查组与乡、村自查同步进行,在10月20日之前。采取逐村督查合的方式,指导督促各村有序开展大排查活动,督查乡镇人社所、中心卫生院、进村入户开展调查走访,实地查找健康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三)县级抽查。县级督查抽查采取暗访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出列重点村必查,其它村抽查方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纳入考评且进行通报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开展健康脱贫工作大排查,是查漏补缺、梳理问题、推进政策全面落实的一次检查,是对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一次检阅。各村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驻村点长要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大排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严格排查,明确职责。各村为本次大排查活动的主体,各村要集中时间组织包保责任人进行全面严格排查,落实责任,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认真开展,不走过场。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各村要认真对照大排查的工作要求和排查内容,结合健康脱贫工作日常推进中发现的问题不足,突出重点难点,逐一梳理、逐项排查。要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列表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逐条逐项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确保在10月31前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大监督查出力度,对大排查中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进行严肃问责、追究责任。
周集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14日
附件1
周集镇脱贫攻坚大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国运(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培青(副镇长)
张 茂(副镇长)
成 员:张怀宇 张祥玉 刘凤鸣 张 豪 窦欢欢
周 静 马 燕 吕孝青 李淑萍
领导组下设三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领导小组成员担任组长。
附件2
周集镇脱贫攻坚大排查督查组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第一督查组
组长:李国运
成员:张祥玉 吕孝青 李淑萍
督查村:富矿村、新矿村、薛集村、燎原村、燎西村、园艺村、倪岗村
第二督查组
组长:张茂
成员:窦欢欢 周 静 马 燕
督查村:班台村、镇北村、双桥村、黄杨村、卢庙村、蒋郢村、大成村
第三督查组
组长:刘培青
成员:张怀宇 张豪 刘凤鸣
督查村:燎东村、闸口村、洪洲村、迎水村、洪台村、孙台村、朱港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