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题常态化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决策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度推进,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持续深化 “放管服” 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事项标准化办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事项等实行应审尽审,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与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流程,坚持文明执法、说理式执法,重点领域执法更加公正透明,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强乡级法律服务平台,配齐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切实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多元化调处机制,整合司法、信访、村社等力量,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实现矛盾纠纷化解闭环管理,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扎实开展 “八五” 普法宣传,通过法治讲座、板凳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推动法律知识走进乡村、贴近群众,全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落实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主动公开决策、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基层法治专业力量仍较薄弱,法律专业人才不足,部分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存在不均衡现象,个别领域执法规范化程度仍需加强;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与群众生产生活结合不够紧密;基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精细化水平仍需持续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法治思维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二是持续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持续优化法治服务与基层治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精准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四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与监督制约,充实法治工作力量,健全监督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