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行【2017】330号,及霍邱县财政局【2017】58号文件要求,我乡组织专门人员对2016年度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35.4万元,是年初预算的50.43%,比上年减少 37 %。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7.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34%,公务用车费用1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78%。没有发现超标准公务接待、用车、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用车,没有在“办公费”“培训费”中列支招待费,没有超人数陪餐,没有公款吃请、没有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公款送礼,没有向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转移、摊派接待费用、支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等行为。
特此报告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