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集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预案
一、总则
1. 目标:实现禁养区全面清零、非禁养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杜绝偷排漏排现象,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构建种养循环生态体系。
2. 原则:坚持“分类整治、疏堵结合、科技支撑、长效监管”,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责任。
二、组织体系
1. 成立小组:方书记、裴镇长任组长,分管环保张镇长任副组长,各点长分为10组承包83个养殖场,畜牧站站长刘庆成、吴勇喜做技术指导。
三、防治措施
(一)分区分类治理
1. 禁养区(水源保护区、居民区500米内等):
- 立即关停并拆除所有养殖设施,对主动拆除者按栏舍类型给予补助。
- 建立“黑名单”制度,违规者取消政策补贴并联合多部门惩戒。
2. 限养区:
- 禁止新建、扩建养殖场,现有场户需升级治污设施(如三级沉淀池、沼气池),实现雨污分流和粪污还田。
3. 适养区:
- 规模场需配套“沼气池+氧化池”,散养户推广生物发酵床技术,无排污口。
(二)技术路径
粪污处理:采用“干清粪+沼气发酵+有机肥生产”或“一体化处理设备”两种模式。
病死畜禽:统一收集并高温化制处理,严惩随意丢弃行为。
四、应急响应机制
1. 风险预警:
定期监测水质(小流域断面、排污口),发现超标立即启动黄色预警。
2. 应急处置流程:
报告:村级网格员或群众通过“护污随手拍”平台上报污染事件;
响应:2小时内环保、农业部门现场核查,划定污染范围;
处置:关闭污染源、拦截污水、清理污染物,必要时调用无人机监控扩散。
3. 资源调配:
- 应急物资库储备吸污车、生石灰、消毒剂等,与第三方环保公司签订应急服务协议。
五、保障机制
1. 资金补助:
- 禁养区拆除补助分阶段递减(如3月前拆补200元/㎡,6月后无补助);
- 非禁养区治污达标场户可申请设备补贴(最高50%)。
2. 宣传与培训:
- 通过村广播、文化墙顺口溜普及政策,组织养殖户参加生态养殖技术培训。
3. 考核问责:
- 将污染治理纳入村级年度考核,未达标村取消评优资格,将绩效与考核挂钩,奖优罚劣;对履职不力干部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