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灾难类】安全生产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安全提示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孟集镇 时间:2025-03-31 21:5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事故灾害类事件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人员踩踏、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一、预警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二、应急处置措施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区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街道及时向上级应急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街道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县政府,县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街道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区应急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街道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应急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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