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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孟集镇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孟集镇 时间:2024-03-19 15:3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孟办202416

关于印发《孟集镇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孟集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孟集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孟集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孟集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的通知》(六环委办20241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总体要求,在全镇范围内构建以各村、各单位为责任主体的乡镇、村(居)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全覆盖环境监管机制,明确层级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实现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二、主要任务

(一)划分监管网格。按照《霍邱县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乡镇、开发区和示范区管委为三级网格,三级网格内所辖的村(居委会、乡镇工业集中区等)为四级网格。一、二级网格由市政府组织划定,三、四级网格由县政府组织划定。在环境监管网格划分过程中,要做到监管网格之间无缝对接、不留死角,要特别注重工业园区和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监管网格划分。

(二)明确监管职责。按照“本级监管、上级包保”的原则划分监管职责。各级环境监管网格的网格长负责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全面工作,对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网格监管任务,对网格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上级网格监督主管领导对所包保网格的监督工作负总责;包保部门领导协助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包保网格的监督工作,包保部门对网格监督承担包保责任。各级网格的主要职责如下:

三级网格:负责辖区内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负责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环境安全等监督管理和排污企业的管理;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四级网格: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排污企业、生态环境、环境安全、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协助做好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和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三)落实监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总体要求,落实网格长和监管责任人。

三级网格:镇长为网格长,明确2名以上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每个四级网格,明确1名镇党政领导为包保责任人,落实1个镇直部门为包保部门,负责对四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包保监督。

四级网格:村书记为网格长,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四)确定监管对象。监管对象应包括网格内的工业园区、企业或污染源,同时也包括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三、四级网格应将监管对象划分为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国、省、市、县控企业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五)形成监管方案。编制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内容包括:各级网格划分列表、网格化监管区域示意图、组织机构示意图(监管人员)、监管对象(包括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以及相应的监管等级、监管频次等)、保障措施(人员编制、设施装备、经费保障)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相关镇直单位,对全镇三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实行包保监督。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并按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网格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任务。

(二)配齐环保人员。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的核心是落实网格监管责任人,特别是四级网格监管责任人的落实,是保障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各村、单位要按照每个四级网格2名以上工作人员的标准,配齐四级网格监管责任人,确保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充实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执法投入,提升执法能力,满足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

    (三)建立管理平台。将网格管理信息化作为“智慧环保”建设重点内容,建立信息化网格管理应用平台,健全网格地理信息系统和环境监管网格化数据库(包括网格管理基本信息、环境监管基本信息),形成覆盖镇、村的环境监管信息化网格体系,保障网格化监管体系长效运行。

    (四)健全考核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设立环境监管网格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制度,对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季度对四级网格考核一次,形成一级考核一级的考核机制。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指标应包括:网格长、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监督主管领导、包保单位领导等落实情况,环境监管设施配备情况,工作经费保障情况等;环境监管工作指标应包括:环境执法检查、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信访与环境纠纷处理、重点监管对象现场检查、环境监管档案建设、网格环境质量等。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四级网格考核指标进行细化、量化、优化,形成切实可行的指标考核体系。

 孟办〔2024〕16号关于印发《孟集镇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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