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大病无异地指参保群众在患有肾衰竭等重大疾病时,选择在省内试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受异地就医转诊备案限制,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可以享受与参保地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
目前正在执行“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的有10种试点疾病、试点医院13家。
试点医疗机构(13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安徽省胸科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上海曙光医院安徽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上海仁济医院安徽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安徽医院
试点病种(10个):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复杂先天性心脏病、血液系统疾病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心脏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