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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孟集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孟集镇 发布时间:2022-07-29 13:5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全县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安全风险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总体上仍处于爬坡过坎期。为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性成果,推动重大问题整改,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经安委会决定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

二、主要内容

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出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突出各地自查、县级检查和上级督查交办的重大风险隐患,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7个方面:

(一)各级领导批示指示涉及我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15 条硬措施以及相关具体工作举措落实情况。

(三)上级对我开展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四)我被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改情况。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发生事故的行业和地区,以及涉险事故发生的行业和地区,有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城乡自建房专项整治、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等各行业领域开展的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自查以及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三、工作方式

(一)持续开展自查。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前一阶段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查工作贯穿“百日行动”全过程。

(二)紧盯问题整改。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三)加强专项督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推动本行业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要聚焦问题、突出专业、务求实效,对照第二部分内容,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特点,邀请专家和媒体,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专项督导。专项督导工作贯穿“百日行动”全过程。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调度会商研判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宣传引导。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百日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管执法。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主体,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和监管执法,做到全覆盖监管。在党的二十大之前要完成一次专项督导,督促企业及时自查并向社会公示隐患,明确整改时限、标准和单位责任人,真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专项督导牵头单位于8月1日前将专项督导计划(附件1)报安委会办公室,之后每月13日、28日前将专项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报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梁松,电话:6611003。       

附件:1.xxx专项督导计划安排                     

 

 

              

                       孟集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


附件1

xxx专项督导计划安排

 

牵头单位:

带队领导

参加单位

督导乡镇

督导内容

计划开展时间

 

 

 

 

 

 

 

 

 

 

 

 

 

 

 

 

 

 

 

 

 

 

 

 

 

 

 

 

 

 

 

 

 

 

 

 

 

 

 

 

 

: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督导组,并填写督导计划安排,于8月1日前报安委会办公室。之后每月13日、28日前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79 孟集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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