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均由中央省级资金提供。
使用标准: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资本注入规模和节奏要根据担保业务运营情况合理确定;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对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应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鼓励对新型经营主体实行现金直补。单户补贴要设置合理的补贴规模上限。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