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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3235956/201809-00032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霍邱县河口镇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5-06-01 20:06
文 号: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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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名 称:
【分配标准】霍邱县河口镇农村低保保障分配标准
有
效
性:
有效
【分配标准】霍邱县河口镇农村低保保障分配标准
浏览次数:
来源:河口镇
时间:2025-06-0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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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起霍邱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21元/人/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56元/人/月。
(一)农村低保救助标准
1.A类对象:月救助标准815元/人。
2.B类对象:月救助标准525元/人。
3.C类对象:月救助标准385元/人。
(二)城镇低保救助标准
1.A类对象:月救助标准952元/人。
2.B类对象:月救助标准655元/人。
3.C类对象:月救助标准56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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