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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印发《乌龙镇2024年度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乌龙镇 时间:2024-01-31 20:0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乌龙镇2024年度征兵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2024年度征兵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我镇2024年征兵工作任务,经202419日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乌龙镇2024年度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乌龙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乌龙镇2024年度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4年度征兵工作,根据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24年征兵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圆满完成我镇2024年度征兵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军队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全面贯彻全国和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率”量化考评,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乡的征集任务。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户籍在本镇应征青年,男兵为高中(含中专、职高、中技)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含高校在校生),优先和重点征集各级各类大学毕业生,鼓励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参军入伍,参照大学毕业生落实优先措施和相关待遇。

(二)年龄条件。男兵应征报名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具体出生时间以上级规定时间为准)。

(三)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3年12月中旬,主要工作是召开2024年春季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安排部署全镇2024年度征兵工作任务,

(二)宣传报名阶段。报名时间:春季征兵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止;宣传发动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上旬;秋季征兵从2024年7月至9月10日18时,宣传发动从7月1日至9月上旬。主要工作是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开展征兵宣传活动;针对大学毕业生要进行一对一入户走访或电话访问,把大学入伍奖励优惠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好兵役登记和应征青年网上报名工作,确保征集任务的落实,并完成初审、初检等工作。

(三)体检政审阶段。春季征兵从2024年1月下旬至2月底,秋季征兵从2024年7月下旬至8月底,主要工作是进站体检及政审调查。全体应征对象在镇卫生院组织初检,初检合格人员再由镇武装部安排统一进站体检。镇征兵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经镇党委会议集体初审后报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定兵。

(四)交接运输阶段。春季征兵:2024年3月1日至20日,秋季征兵:9月1日至20日,主要工作是组织新兵进行入伍前的思想、政治及安全教育和役前集训及定兵,3月20日至3月31日春季新兵交接起运,春季征兵工作结束。9月20日至9月30日秋季新兵交接起运,秋季征兵工作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纪委、民政、公安、教育、文化、卫计等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负责征兵具体业务工作。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把征兵工作抓好、抓细、抓实。公安、教育、卫计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应征青年的学历审查、体格检查、政治审查。

(二)加大宣传,确保效果。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喇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以大学生当兵入伍的奖励优惠政策和依法服兵役为宣传主题,大力营造“参军报国,无上光荣”的浓厚氛围。做好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把各级在参军入伍方面的优惠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帮助大学毕业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成才账”,切实让广大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感到“参军入伍有盼头,成长发展有机会,退伍以后有保障”。

(三)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一是按照党管武装的要求,各村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征兵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书记为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营长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征兵工作的实施。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单位和个人征兵工作评先评优的依据。二是丁店、松树庙、黄大庄、铜佛4村春季秋季大学毕业生报名分别不少于1人。响水堰、陡岗、乌龙、跑马岗、知母岗、尹老庄、唐岗店7村大学毕业生报名人数春秋两季分别不少于2人。各村确保每一年至少有一名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

五、奖惩措施

1.按照各村一年至少完成应征入伍一名大学毕业生任务的要求,对完成和超额完成大学毕业生任务的村,每完成一名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的,奖励村集体15000元,奖励村书记营长各2000元,每完成一名非大学毕业生顺利应征入伍的,奖励村集体2000元。奖励村集体资金可用于征兵经费支出,也可以部分用于奖励直接宣传发动人员。

2.对2024年完不成一名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任务的村,处罚村集体15000元,扣除村书记营长绩效工资各2000元,处罚村集体资金年终从村级账户资金中扣除。

3.应征青年入伍后,因思想或家庭病史等原因退兵的,由镇武装部带着村书记配合县人武部到部队处理相关事宜,并由村里承担相应费用,情节严重的,其处罚和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规定执行。

4.各村根据本方案细化责任,制定具体奖励措施。

六、解释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若本方案与上级方案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方案规定为准,本方案由镇武装部负责解释。

 

乌办〔2024〕7号关于印发《乌龙镇2024年度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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