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点:镇政府北侧财政所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564-6761402
邮箱:813150485@qq.com
乌龙镇财政所有工作人员四名:
财政所长:张旭光
副 所 长:丁华荣
工作人员:杨静文
李 杰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编报年度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
3、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4、负责管理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
5、指导、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6、接受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
7、负责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