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平台于每年的1月1日-31日向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上年度补助申请,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提出购买服务补助意见,重点补助社区、行政村,经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程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基层平台的银行账户。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