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标准】霍邱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城西湖乡 时间:2026-01-28 16:5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基本生活标准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8//月,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84//月。

(二)照料护理标准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调整为935//月、561//月、75//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调整为655//月、374//月、5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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