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皖民福字[2017]4号)和我县《2017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现就2017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政策解读如下:
一、 问: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应具备条件:
① 具有霍邱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对象应具备条件:
①具有霍邱县户籍;
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③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二、问:2017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标准执行多少?
答:符合规定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三、问:2017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资金的来源与发放渠道是如何确定的?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省与县财政按6:4比例共同分担。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省与县财政按6:4比例共同分担。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资金由县民政局、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县财政局将资金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四、问: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在8月31日前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补贴对象个人储蓄账户。护理补贴按季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