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邱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精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来源: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县按6:4比例分担,并列入年度预算。财政部门要对补贴资金足额保障、专款专用,保障工作经费。
分配标准:具有霍邱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对符合上述规定的残疾人,不分城乡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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