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宋店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止。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电话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霍邱县宋店镇人民政府
邮寄地址:霍邱县宋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邮编:237482
联系方式:0564-6292108
附:《宋店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持续推进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根据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宋店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1. 起草初稿
由专门的起草小组根据前期调研、政策研究和目标任务分解的结果,开始撰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初稿。初稿内容包括整治范围、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考核机制等基本板块,采用清晰明了的结构和简洁准确的语言进行表述,确保方案内容完整、逻辑严谨。
2. 内部研讨与修改
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水利等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初稿进行内部研讨。研讨会上,各部门从自身职能角度出发,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协调性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 广泛征求意见
将修改后的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邀请广大农民群众、农村基层组织、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方案的讨论和建议。
4.综合审核与定稿
在完成意见吸纳后,将工作方案提交给政府相关领导和决策机构进行综合审核。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方案与国家政策法规的一致性、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协调性、各部门之间任务分工的合理性以及保障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根据审核意见,对方案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形成正式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定稿。
三、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以村庄清洁有序、村容村貌提升为目标,聚焦“五清一改”、深化治理“八乱”,坚持在“立足清、突出保、着力改、促进美”上下功夫,建设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四美”农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宋店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整治范围
此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清理农户房前屋后积存垃圾、柴草杂物、塑料袋等白色垃圾;
2、清理村组路、边沟两侧杂草、塑料袋和其他生活垃圾;
3、清理文化广场、村部、超市、学校、医院、农村集市、公共厕所、旅游公厕等公共场所积存垃圾;
4、厨房、堆柴屋柴草有序摆放;
5、清理垃圾桶(池)周边生活垃圾;
6、清理已无人居住或失去使用功能的垮塌房舍、残垣断壁、废棚废圈等建筑物;
7、清理田间地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8、清理林地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二)全面清理村内沟塘河渠。
1、清理农户房前屋后河道、池塘、溪流、沟渠、排水沟漂浮垃圾;
2、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
(三)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清理病死畜禽尸体;
2、清理畜禽粪便;
3、清理农药瓶(袋)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物;
4、清理废旧农膜。
(四)全面治理“八乱”。
1、整治农户房屋周边、村内公共场所杂物乱堆乱放等欺街占道行为;
2、整治村内违章搭建行为;
3、整治随地乱扔垃圾行为;
4、整治污水乱泼乱倒行为;
5、整治农机(具)乱停乱放行为;
6、整治墙壁、电线杆、路标上乱涂乱画行为;
7、清理村内废旧广告牌和“小广告”,整治村内公共厕所不能用、不好用、不通水、旱厕现象;
8、整治畜禽到处乱跑现象。
(五)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习惯。
督促各村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明白纸、微信群、大喇叭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卫生厕所知识、日常保洁知识、卫生防疫知识,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打扫房前屋后、不乱丢生活垃圾、不乱倒生活污水、不随地吐痰,广泛参与农村改水改厕、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强化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促使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健康卫生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共同创造干净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全面压实各方责任,镇级层面做好工作组织、资金保障等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宣传发动、明确任务;村级层面要划片包干、立即行动,将责任落实到每位干部肩上,用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环卫工人,明确片区具体负责人员;环卫公司要督促环卫工人积极配合村级工作开展,加大垃圾清扫和转运力度及频次做到日产日清。
(二)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行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村为单位围绕干净整洁目标,定期开展“清洁文明户、美丽庭院、文明户”等评选观摩活动,鼓励群众自发地围绕自家庭院内外开展干净整治活动,义务参与本村本组的村庄清洁活动。
(三)构建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创造优美环境;各村可结合实际建立农户“门前三包”评比制度,引导农户逐步做到“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每月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做到户比户学,防止出现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的现象;坚持人居环境全域全面整治,推行红黄旗流动发放机制,利用“生态美超市”等积分制度,开展红黑榜评比工作,持续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常态长效、成风化人。
(四)实行包保制度。实行镇、村、组三级网格包保工作制度,每村由驻村点长(班子成员)牵头负总责,深入驻点村帮助村级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村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各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事宜,包组村干部负责所包保村民组,驻村点长为一级网格长、村书记为二级网格长、包组村干为三级网格长,根据本方案第三项重点任务要求的整治内容,认真开展工作、全面排查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力求取得实效,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四、考核机制
(一)加强督导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深入村组、农户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帮助村级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对各村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百分制打分,作为各村排名、颁发流动红黄旗依据,激励各村争先进位。
(二)实行通报曝光。每轮督导结束由镇环境整治办汇总形成书面材料,督导结果于次月上旬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曝光,实行揭短亮丑、力促比学赶超、形成齐抓共管、确保取得实效。
(三)坚持奖优罚劣。每月对考核第一名的村,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表扬,对考核倒数第一名的村,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若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全镇重点工作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对各村每月考核得分情况记录在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年度工作经费挂钩。
附件:1、宋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级网格包保表
2、宋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明白纸
附件1
宋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级网格包保表
村 别 |
一级 网格长 |
二级 网格长 |
三级网格长 |
留城寺村 |
曾 勇 |
李学文 |
杨金海、张永群、王磊忠、杨承杰、刘学亮、朱梦雪、徐倩倩 |
圈 行 村 |
龚 申 |
张 勇 |
尹家芝、胡明有、汪家婷、郝 赟、高 丽、蔡进菊 |
胜利塘村 |
杨 魏 |
赵有玲 |
孟现全、张士林、陈建利、徐 巍、金 勇、徐永忠、王 震 |
俞 林 村 |
王保华 |
杨树芹 |
张传龙、张 梅、王 严、杨开军、龚道玉、蒋光茹、胡 倩 |
贾 圩 村 |
张文健 |
崔传胜 |
刘开乐、张士贵、陈术兵、朱家宏、魏强云、朱南南、王志军 |
八 里 村 |
高士福 |
刘保阳 |
彭德军、顾纪兰、王园园、李 波、王礼雪、王礼让、邓 超 |
砖店桥村 |
何 闯 |
鲁礼海 |
宋玉红、彭琴福、马长宏、沈孝伟、顾 燕、王 郑 |
张 集 村 |
段士光 |
姚恩兵 |
王家云、雷祥稳、刘红丹、高望望、黄庆云 |
六 里 村 |
王中浩 |
刘良勤 |
刘传琦、韩照莉、王良红、赵兴阳、焦 亮、田玉萍 |
官 塘 村 |
徐天运 |
周新红 |
汪 燕、巩义兵、王 蕾、王雪婷、陈 春、袁 猛 |
田 塘 村 |
裴健超 |
曾凡红 |
李学远、刘永胜、唐开成、李士雯、余林群、王立辉、郑术菊 |
看湖墩村 |
章文娟 |
王 攀 |
罗时磊、朱成贵、李士群、盛祝勤、朱佳佳、刘玉凤、胡金杨、胡宇军 |
南北四村 |
祁 飞 |
巴胜玉 |
马朝权、苏刘猛、王巧月、赵 艳、方志楠、魏 强 |
附件2
宋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明白纸
一、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试行)
1.村民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逐步形成自觉爱护村庄环境的良好风尚。
2.村内生产生活资料堆放整齐有序。
3.村内无乱搭乱建现象。
4.村内无生活和建筑垃圾积存。
5.村内无臭水坑,无污水横流现象,河塘沟渠无漂浮物、淤积物,水体干净。
6.村内无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和农作物秸秆等随意丢弃现象。
7.畜禽散养得到有效管控。
8.废弃畜禽圈舍、废弃旱厕和确无保留价值的残垣断壁得到清理。
9.村内无破损或废弃的广告牌,墙面、地面、电线杆、路灯等无乱涂乱画和无序张贴现象。
10.村民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干净整洁。
二、农户庭院“四净两规范”
1.“四净”:院内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地面干净、摆放整齐;厕所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房前屋后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
2.“两规范”:生产生活用具摆放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畜禽养殖管理规范、畜禽圈养、无人畜合居、地面无粪污。
三、个人习惯“四勤两参与”
1.“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打扫、勤收拾。
2.“两参与”:主动积极参与村庄自治、主动积极参与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