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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宋店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宋店镇 时间:2023-08-18 10:0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出台目的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及校车经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安全管理,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落实学校的教育责任和学生家长的监护责任,交通、交警等相关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促使非法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学生上放学途中交通安全。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研究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展开整治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组织派出所、安监所、学校等部门分析梳理在校车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将情况进行汇总,建立校车台账。

(三)对排查的问题和隐患逐项逐条进行整改,整改一起、销号一起,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

(四)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分析校车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校车管理的长效制度机制。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我镇民政办、团委结合实际拟定起草,自2023年8月18日征集中心校、各村、社会意见后,修订后通过。

  五、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隐患。宋店镇政府决定对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针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排查:

一是责任主体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

二是整治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不严格等问题。

三是整治未按规定办理、审验校车使用许可和标牌,校车日常维护不到位,校车驾驶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

四是整治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车内安全设施设备未按标准要求配备使等问題。

五是整治校车带障上路、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六是整治非法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无营资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问题。

六、主要任务

一、深入细致排查所有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切实摸清底数。

二、坚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车辆安全隐患。

三、全面进行驾驶人核查、教育,确保不漏一人。

四、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五、排查通行线路安全隐患,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七、重要举措

(一)深入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办学人和学生家长坚决抵制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深入开展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租用校车、其他载运学生的社会车辆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要对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见车见人,不留死角。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组织对校车、租用校车、其他载运学生的社会车辆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校车、租用校车、其他载运学生的社会车辆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坚决抵制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坚决拒绝非法营运车辆接着师生。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批评教育和处理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四)及时纠正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严厉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在进行教育的同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运营。

(五)进一步健全校车、租用校车、其他载运学生的社会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责任明确,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八、创新举措

 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通报、研究校车及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建立健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定期排查整治、联席会议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及接送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定期通报与反馈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校车及接送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协作机制。

保障措施

 中心校要对各校、各园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将校车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重点宣传做“黑校车”、“非专用校车”的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要以致家长一封信及微信、短信等形式,做好家校对接提醒,使家长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资质的车辆上下学;告知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不要使用三轮、四轮电动车、摩托车等非校车接送学生。定期对宣传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政策咨询机关:宋店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王保华
咨询电话:0564-629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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