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负责人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机构职责 |
1 | 司法所 | 戴永权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宋店镇人民政府北侧 | 0564-6292992 |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
2 | 宋店镇派出所 | 何闯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宋店镇人民政府南侧 | 0564-6291266 | 1、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2、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并向群众宣传法治; 3、预防、制止犯罪活动,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 4、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 5、管理户口; 6、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7、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等。 |
3 | 宋店镇文广站 | 陈永国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宋店镇人民政府南侧 | 0564-6292108 | 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文化工作计划,经领导审核批准,组织实施; 2、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的文艺节目; 3、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4、做好文化服务站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 5、做好广播、有线电视实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传播器材的正常运行。 |
4 | 宋店镇农经站 | 陈同勤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宋店镇人民政府一楼东侧 | 0564-6292108 | 1、贯彻执行上行文件精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2、加强对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村(组)财务镇级代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村组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4、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5、搞好财务、资产、收益年报与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6、抓好全镇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7、做好有关农村、农业、农民各类来信来访调处工作; 8、做好粮补、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有关工作。 |
5 | 宋店镇财政所 | 姚传霞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宋店镇人民政府院内北侧 | 0564-6292108 | 1、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编报年度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 3、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4、负责管理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 5、指导、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6、接受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 7、负责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
6 | 宋店镇应急所 | 何照华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宋店镇人民政府二楼西侧 | 0564-6292108 |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建立健全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级、建档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4、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及时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安监局; 5、组织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有资质单位委托县安监局举办的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配合县安监局依法实施有关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事项; 7、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数据,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8、统计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
7 | 宋店镇人社所 | 王恒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宋店镇人民政府右侧便民服务大厅 | 0564-6292108 | 1、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资料;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2、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3、协助开展本镇各类人才开发服务工作,组织推荐农村领导人才和实用人才参加培训。 4、协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行政村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情况调查统计;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基础台账;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完成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8 | 宋店镇卫健办 | 刘宗程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 宋店街道 | 0564-6292108 |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计生委的业务指导下执行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2、负责本镇管理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婚育证明》审核办理及《再生育服务证》申请初审上报; 3、依据《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受计生委的委托,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 4、负责村级计生信息员的工作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5、做好本镇全员人口计生信息工作,准确掌握本镇人口数量、结构和育龄夫妇的婚育、节育状况及人口流动情况; 6、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7、做好本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8、指导本镇计生服务站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