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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霍邱县众兴集镇2025年度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众兴集镇 时间:2025-02-20 16:1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再次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借鉴前期典型经验做法,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防范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目标

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特别是暑期将至、汛期来临,青少年儿童涉水、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易发期。通过健全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网络,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监管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人群有人监护,坚决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 切实履行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职责。

村、各单位要迅速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按照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推动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镇宣传办负责做好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对接县融媒体中心落实中小学生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等各项宣传任务引导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对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中心校和各校(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派出所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民政办要指导村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数,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自然资源所负责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对纳入治理规划的废弃矿坑,按照任务时间安排,逐年开展项目治理;对职能部门移交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进行治理,对未移交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由相关权属单位进行治理管护。水产、农经、农综等单位做好涉农领域沟、塘、渠管理。分管住建班子成员要对接长集住建所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责任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责任企业消除施工现场内危险水池、水坑安全隐患。分管交通的班子成员负责指导交管站等单位,对道路、桥梁等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加强现场安全监管,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合相关学校开展青少年儿童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根据需要实施救助现场的交通管制,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水利站负责镇域内水库、河道、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对标落实安全防护工作,对所属水域设置永久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指导各在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设置,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文化站负责做好和指导农家乐等休闲区域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巡查,并加强巡查监管利用广播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卫生院负责与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医疗救治工作。应急所负责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对接县气象局及时发布强降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青少年儿童气象灾害预防知识的科普宣传。司法所负责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指导调解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案件。团委负责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妇联负责将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细化工作方案,统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定点监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在河流、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摆放游泳圈、长绳等救生设施设备,公布联系电话。各管理单位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

各部门要对管辖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流动巡查,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置公益性岗位,加强日常巡查。特别要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中小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要发挥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戏水、游泳人员。公安机关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生装备设备,确保能够快速高速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附件1

众兴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  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世银(党委宣传委员)

   长:韩晓红(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周如新(党委委员、派出所教导员)

            陈晓婉(人大专职副主席、妇联主席)

     员:洪宝才(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

谭纪溜(中心学校校长)

宋成勇(司法所所长)

田长运(卫生院院长)

余仲魁(自然资源所所长)

沈中华(交管站站长)

 俊(水利站站长)

童厚广(水产站站长)

 波(派出所副所长)

熊超越(团委书记)

杨化雨(民政办主任)

 磊(应急所工作人员)

金欢欢(文化站工作人员)

郑家奇(中心学校安全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宣传办李世银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众兴集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督查检查专班

 

 长:李世银(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韩晓红(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员:洪宝才(中心校党总支书记)

 磊(应急所工作人员)

金欢欢(文化站工作人员)

罗先碧(老年学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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