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决策依据
推进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现就进一步做好生猪屠宰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维护屠宰行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肉制品消费安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整顿屠宰市场秩序为目标,以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打击猪肉产品非法经营为重点,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市场销售、餐饮消费等各环节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整顿猪肉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全镇人民肉品消费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镇党政办拟定,广泛征求意见,党委会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强对我镇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市场销售、餐饮消费行业各环节的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整顿猪肉市场秩序,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全镇人民肉品消费安全。
五、主要任务
1、严查重点风险区域。2、盯紧重点监管目标。 一是加强私宰窝点整治 , 二是对于本镇市场售卖点位进行摸排 。3、严打重点违法行为。4、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
六、创新举措
此次整治活动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加大对生猪产品储存环节的巡查力度的同时,也加强了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等地方的监管,让人民吃上“放心肉”。
七、保障措施
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肉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限制不符合要求、肉品质量安全没有保障的肉品流通。创造条件鼓励实行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屠宰,采用冷链加工、运输的定点屠宰企业的肉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或变相限制这类肉品在本辖区内流通、销售,逐步创建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肉品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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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机关:众兴集镇党政办
解读人:王灿 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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