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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霍邱县众兴集镇关于印发《众兴集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众兴集镇 时间:2022-09-06 15:3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

《众兴集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直各单位:

《众兴集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众兴集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22年95

 


众兴集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根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全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摸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底数,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专项行动为牵引,推动完善法律政策,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基层基础,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工作能力,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网络、司法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机制2023年6月底,从根本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势头,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能力。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教育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在全镇广泛宣传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举措和成效。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牵头单位:宣传,责任单位:中心校

2.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促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意识,提高自我管控能力。(牵头单位:镇司法所中心校,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3.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组织开展“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专题禁毒宣传活动进校园、进课堂,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牵头单位:镇派出所,责任单位:宣传中心校

(二)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1.创建和谐良好的家庭环境。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地见效,对未成年人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传播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培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纳入讲座内容,注重讲授预防性侵、防范学生欺凌、反拐、防溺水及自护自救等内容,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办案过程中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就地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民转刑命案的发生。(牵头单位:妇联,责任单位:镇派出所中心校镇司法所

2.建设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健全完善专业教师人才队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防范性侵教育、防范学生欺凌教育,加大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力度,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建立未成年学生毒品预防、欺凌防控、性侵防范等工作机制,及早干预、震慑学生欺凌和暴力。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失足未成年学生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考评体系。(牵头单位:中心校,责任单位:镇派出所财政镇社会事务办、镇文广站人社卫计办场监管

3.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开展“护苗”“净网”等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各类出版物经营企业及文化用品商店、电子产品商店等学生经常购物的场所进行排查,坚决清理含有淫秽色情、血腥暴力等有害内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压实网吧、旅馆等特定场所责任,落实限制未成年人进入制度。监督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行为。定期面向未成年人及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师培训,针对重点对象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等服务。针对留守儿童家庭、父母离异、单亲家庭教育监护不足,履行委托照护责任,定期走访联络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心理、人格健康发展。(牵头单位:专项办,责任单位:宣传镇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镇文广站人社卫计办场监管所、中心校、镇妇联)

4.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做好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舆情监测,加强网吧监管,对网吧按时检查,对容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格处理。加强对网络平台的日常监管,促进网络运营者承担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过滤不良信息,为未成年人营造绿色网络环境。(牵头单位:宣传,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文广站场监管

(三)持续强化重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

1.加强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动态排查和跟踪管理。坚持党委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为基本作战单元,充分整合政法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资源力量,广泛拓展线上线下渠道,深入细致摸排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及时发现、预警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稳妥处置涉及未成年人的热点事件。(牵头单位:专项办,责任单位:镇派出所中心校、镇社会事务办镇司法所镇文广站场监管宣传办、各村

2.教育矫治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派出所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对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以及拒不接受或者配合矫治教育措施等情形的,上级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对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上级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在专门学校实行闭环管理。对不履行监护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加强对在校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结对帮扶,健全完善三级帮扶机制,以学校、家庭为主体加强亲情链接并在学习、生活上给予其特别关爱。(牵头单位:镇派出所中心校,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司法所妇联各村

3.联系服务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对有就学意愿的,鼓励和支持其接受职业教育或继续教育,对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闲散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发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社会力量参与闲散未成年人的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树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牵头单位:镇人社所,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中心校、各村

4.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筑牢留守儿童救助保护网络。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针对性地开展困难帮扶、课业辅导、亲情关爱、人际调适、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关爱帮扶服务。(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妇联镇团委各村

5.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建立心理干预队伍,引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走出心理阴影。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探视和联系创造条件,巩固家庭亲情纽带。对父母均被判刑且无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承担临时监护职责。(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司法所,责任单位:镇卫计办镇团委镇妇联、各村

6.保护安抚受侵害未成年人。对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保护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抚慰未成年人心理创伤,引导受侵害未成年人回归健康成长生活,避免受侵害未成年人向违法犯罪施暴者转变。(牵头单位:中心校,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卫计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司法所镇团委镇妇联、各村

(四)持续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1.预防重新犯罪。加强失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治理,人社、民政、教育等部门加强失业未成年人职业培训和就业帮扶,避免因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误入犯罪歧途。(牵头单位:镇专项办,责任单位:镇派出所中心校镇社会事务办镇司法所社所镇卫计办、各村

三、工作步骤

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及时部署,营造工作氛围(9上旬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和省市、县会议要求,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注重协作联动,加强衔接配合,互通有无,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使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合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抓住重点,完善工作举措(2022年9-2023年4月)

1.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挂钩帮教(20229月)。全面开展排查摸底、梳理建档、挂钩帮教、关护矫治等集中攻坚行动,动态更新有关未成年人台账,针对重点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帮教工作。

2.着力源头防范,依法教育引导(2022年9月-2022年12月)。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被害人救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保护制度,开展社区矫正、结对帮扶、专门教育等帮扶帮教工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培树典型(2023年1月-2023年4月)。强化定期跟踪督导,召开案例研讨会,从个案中查找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规律、倒逼责任落实。积极树典型、创亮点,及时总结挖掘经验做法并推广实施。

(三)健全机制,不断总结提升(2023年5月-2023年6月)

深入分析总结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经验,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和工作品牌。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力量集中办公并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定期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督导问责。专项办定期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成员单位也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推进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隐患突出的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众办〔2022〕105号 关于印发《众兴集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众办【2022】105号关于印发《众兴集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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