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高塘镇2026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形成管理长效机制。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现将高塘镇关于《高塘镇2026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9日。
征求反馈方式:1、信函方式。地址:霍邱县高塘镇政府(高塘镇高塘街道),邮编:237464。电话:0564-2776801。2、传真方式。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至0564-2776801。
起草说明
| 索引号: | 11341423003236617Y/202603-00015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
| 发布机构: | 霍邱县高塘镇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它 |
| 成文日期: | 暂无 | 发文日期: | 2026-03-30 16:50 |
| 文 号: | 关键词: |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 | |
| 名 称: | 【意见征集】关于印发《高塘镇2026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有效性: | 有效 |
为做好高塘镇2026年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形成管理长效机制。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现将高塘镇关于《高塘镇2026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9日。
征求反馈方式:1、信函方式。地址:霍邱县高塘镇政府(高塘镇高塘街道),邮编:237464。电话:0564-2776801。2、传真方式。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至0564-2776801。
起草说明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高发期。我镇辖区内河塘、水库、沟渠等水域较多,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数量较大,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落细落实各项防溺水措施,持续筑牢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高塘镇2026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依据
1.省、市、县关于2026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
2.上级教育部门关于“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等具体工作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起草过程
1.学习上级精神:认真研读上级关于防溺水工作的最新指示和工作要求,确保《方案》方向正确、措施对路。
2.总结前期经验:梳理我镇及其他乡镇近年来防溺水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借鉴吸收好的机制和做法。
3.结合本镇实际:针对我镇水域分布特点、学生构成情况以及往年工作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
4.征求意见:书面或口头征求了中心校、派出所、水利站、各村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目标:全面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防护网络,坚决防范中小学生溺水责任事故发生。
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
(二)工作安排——三个阶段性任务
(1)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5月5日前完成):要求各村各单位制定细化方案,学校在“五一”前组织一堂防溺水专题课、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
(2)宣传教育与查改隐患阶段(即日起至10月底):这是《方案》的主体部分,明确了“四个全覆盖”:
1.宣传教育全覆盖:校内落实“1530”提醒制度,校外通过广播、标语、有奖举报等营造氛围,并推进自救施救培训。
2.排查整改全覆盖:对水域全面排查、风险评级,完善警示标识和救援设施(救生圈、救生杆、硬隔离等),有条件的村安装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
3.联防联控全覆盖:明确学校、民政、水利、城管、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等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4.巡查防范全覆盖:结合河(湖)长制明确责任,组建巡逻队伍开展不间断巡查,派出所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3)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总结典型做法,建立长效常态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各村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镇驻村点长分片包保,开展随机暗访督查。
2.注重工作实效: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明确“五不得一杜绝一严禁”(不得层层加码、不得安排教师参与水域巡查、严禁以台账作为追责主要依据等),力戒形式主义。
3.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发生溺亡事件一律倒查,尽职到位予以免责,失职失责从严问责。
高塘镇2026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细落实防溺水各项措施,持续筑牢安全防线,全力维护中小学生生命健康,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决定在全镇开展2026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借鉴前期典型经验做法,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防范中小学生溺水责任事故发生。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二、工作安排
严格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江湖、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筑牢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屏障。
(一)动员部署、完善机制(2026年5月5日前完成)。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部署落实。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和不同学龄段学生实际,采取易被学生接受的方式,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有针对性地组织一堂防溺水专题课,要采取案例教学、情景再现等体验教育方式,让学生充分感受到溺水的严重危害,受到警示教育。要在“五一”假期前组织各班级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孩子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
(二)宣传教育、查改隐患(即日起至10月底,常态推进)。
1.宣传教育全覆盖。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1)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各学校要落实“1530”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反复提醒每名学生牢记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自觉远离危险水域,遇到他人溺水要沉着应对,准确认识和评估风险,以最快速度寻求成人帮助,不要贸然盲目施救,避免引发更大悲剧。要结合以往发生的溺水事故,开展“案例教育法”,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家长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要持续强化家庭教育,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督促家长履职尽责,落实学生周末、五一、暑期等离校期间监护责任,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珍爱生活。
(2)强化社会宣传发动。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播、三微一端、农村应急广播或宣传车等平台,循环播放和展示防溺水公益视听作品、科普图文,多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学生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各村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溺水有奖举报制度,对于举报并制止学生涉水、戏水危险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一定金额奖励,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防溺水工作的积极性。
(3)推进自救施救培训。邀请专家和救援人员围绕溺水预防、自救、施救、急救开展专题讲座,提升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开展游泳技能培训,切实做到学游泳与防溺水有机结合,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能力。
2.排查整改全覆盖。围绕水域排查、学生看护、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抓细抓实各项措施,做到要求不走空、责任不落空。
(1)水域排查要到位。各村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紧对辖区内河道、山塘、水库、水坝、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重点水域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明确高、中、低风险,凡是学校和村镇附近的、学生常去游泳的水域,要设立标识,完善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做好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带长绳的救生圈、救生杆等设备更新维护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让学生清楚知道戏水危险;凡是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要竖立“溺亡多发地”等有视觉冲击力字样的标识标牌;凡是水深高危水域,要设置围挡、铁丝网等硬隔离设施,一时难以建设到位的,要设置警戒线;凡是开放性危险水域,要做好日常巡查,休息日、节假日要增加巡查密度,对人迹罕至偏僻水域,节假日要适当增加巡查次数,严防发生溺亡事件。有条件的村要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学生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
(2)人员看护要到位。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于学生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要严格落实校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结对包保制度,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等形式,常态化做好安全提醒;对班内男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学生,要重点予以包保,增加教育提醒频次。各村要摸清在辖区内重点学生群体情况,定期组织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镇、村要发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开展课外阅读、文化辅导、艺术学习等“暑期课堂”活动,协助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做好家庭监护。各村可结合高校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发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高校学生自愿参与暑期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
(3)问题整改要到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
3.联防联控全覆盖。各村各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督促落实游泳池(馆)的安全防护措施。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数,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水利部门要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识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各管理单位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国土自然资源中心所要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
4.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要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戏水、游泳人员。派出所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救生装备设备,确保能够快速高速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三)总结提升、保持常态(2026年10月底前完成)。
要加大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中典型做法的总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调动各村各单位各类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确保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各校要切实履行本辖区防溺水主体责任,靠前研判形势,进一步细化、明晰、压实水域权属主体、学校、各村责任。镇驻村点长分片包保驻点村和学校,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一线。镇对各村、各单位防溺水工作随机暗访督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溺亡的,严格督办,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
(二)注重工作实效。宣传、教育、人社、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落实“五不得一杜绝一严禁”要求(不得层层加码,不得“打卡签到”,不得安排学校教职员工参与水域巡查巡逻,不得要求学生、家长频繁签订承诺书、责任书,不得加重中小学教师负担,杜绝督导检查过多过频,严禁把防溺水工作台账作为校长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倒查的重要依据),少看台账资料,多到基层一线、水域现场了解情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要在稳妥做好事件善后处置的基础上,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从严问责。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附件:高塘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高塘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东东 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王 俊 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朱明君 高塘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
叶 涛 党政办公室主任
成 员:苑 阳 司法所所长
莫 俊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侯永国 卫生院院长
唐 昊 国土中心所所长
李 静 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裴贻敏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 玫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灿 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 浩 共青团书记
陆书民 中心校总务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塘中心校,陆书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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