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意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为国家和地方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空间指引,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优化资源配置等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高塘镇行政辖区范围,包括镇域和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镇域规划范围128.61平方千米;镇政府驻地规划范围2.69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全面落实上位规划要求,严守空间底线,强化产业支撑,夯实民生基础,彰显地域特色,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现代化幸福乡镇。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规划约束性指标,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至2035年,耕地保护目标不低于8567.85公顷(12.8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466.27公顷(11.20万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高于682.83公顷。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落实区域和县级空间战略,立足自然地理格局、资源禀赋和城镇化发展阶段特征,构建“一心一轴、一带四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心”:高塘镇镇区;
“一带”:沿岗河蓝绿廊道;
“一轴”:城乡融合轴;
“四区”:城镇发展区、工矿协同区、平原田园区和岗地田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