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霍邱县扈胡镇环境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扈胡镇 时间:2024-03-01 16:2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现将《扈胡镇环境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开,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3月120244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扈胡镇人民政府  邮编: 237451

    意见反馈邮箱: hqhhzzb@163.com

联系电话:0564-6711046


起草说明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2014〕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15〕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辖区内21个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全覆盖环境监管网格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方案由镇政府起草。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各村、镇直各单位意见,吸纳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定稿。

四、工作目标

   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实现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2014〕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15〕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辖区内21个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全覆盖环境监管网格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实现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二、网格划分和主要职责

(一)镇本级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党委政府

工作职责1.配合县级网格全面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相关信息;2.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调、高效运转环境监管机制;3.负责对本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有效监管,严防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的发生;4.发布本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名单,负责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5.负责调处突出环境问题、污染纠纷等,及时调查核实四级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线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对四级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二)21个村为单元建立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两委。

工作职责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2.确定本网格重点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畜禽养殖污染、垃圾焚烧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报告;3.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

 三、网格监管运行监督

)明确监管职责按照本级监管、上级包保的原则划分监管职责。各级环境监管网格的网格长负责本网格环境监管全面工作,对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网格监管任务,对网格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各级网格的主要职责如下:

三级网格:负责辖区内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负责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环境安全等监督管理和排污企业的管理;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四级网格:负责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排污企业、生态环境、环境安全、水源地保护区等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协助做好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和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落实监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总体要求,落实网格长和监管责任人。

三级网格镇长为网格长,明确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每个四级网格,明确乡镇驻村点长为包保责任人,落实1个镇直部门为包保部门,负责对四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包保监督。

四级网格村主任为网格长,根据实际情况明确1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三)确定监管对象。监管对象包括网格内的工业园区、企业、污染源和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三、四级网格应将监管对象划分为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秸秆焚烧、畜禽养殖污染等为重点监管对象。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扈胡镇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工作领导组。各要按照每个级网格1名工作人员的标准,配齐级网格监管责任人,确保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落地生根。

(二)健全工作制度。一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网格责任主体,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中的职能,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网格的高效运转。二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效能。三要建立信息公开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管理运行、网格职责、责任人员以及各个环境监管事项的落实等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一要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要强化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人员,依法依纪实施问责。三要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实事求是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附件1.扈胡镇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工作领导组


 

 

 

 

 

 

 

附件1:

扈胡镇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工作领导组

 

为加强对全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扈胡镇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长:徐守松  

副组长:肖庆红  

 员:姚晓钰  张娟娟      刘金贵  雷青喜    陈冬雪  李星宇  孙永明  胡德贵         刘建国  王皓皓  赵子豪      龚书涛  何心群      陈保国      朱锦坤

成员单位党政办应急所、民政办、农经站、农综站、水产站、畜牧站、人社所、乡村振兴工作站、城管执法分局、国土所、市监所、各村

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肖庆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东东、毕少明、周杰涛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做好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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