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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扈胡镇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扈胡镇 发布时间:2023-03-07 10:3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文件背景

进一步加强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农民安全、文明用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农民生产自用船的安全状况和船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建立健全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监管体系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压实我镇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4月初,启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对上级工作方案和其他地市优秀举措、有关做法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同时要求各村、社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并上报汇总。

4月上旬,结合各村、社区提交的具体工作举措,完成方案初稿,并向各村、社区征求意见;结合征求意见情况,采纳合理化建议,对文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实施方案》。

四、整治重点

1.对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性能状况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于可以整改的风险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对于安全性能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船舶,不能整改的,坚决进行销毁清理;严禁有风险隐患船舶带病作业。

2.对农民生产自用船使用情况加强日常监管检查,严禁农民生产自用船非法载人、载客,以及在夜间或恶劣天气用船等行为。对发现的农民生产自用船非法载人、载客等违规用船行为,及时通报县交通运输(海事)部门依法查处。

3.对农民生产自用船救生衣、救生圈等安全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宣传安全用船知识,形成水上作业必须穿着救生衣等安全用船习惯。

4.对农民生产自用船摸底排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遗漏,全部登记在册,并进行统一编号喷字管理。

5.检查各村、相关部门对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监管工作及责任落实情况,包括签订责任书,部署安排调度,开展宣传及安全教育等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扈胡镇党政办

政策咨询联系人:统战委员朱芮

详细地址:霍邱县扈胡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4-671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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