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胡镇渔业安全生产和农民生产自用船安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锦斌书记重要批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查找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渔业及乡镇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汲取6.5事故教训,以乡镇农民生产自用船为重点,坚决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护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对农民生产自用船、重点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
1、违法违规捕捞生产行为。重点检查∶“三无”船舶及农民生产自用船违法从事渔业生产行为;违反禁渔区规定捕捞行为;违反网具使用规定捕捞行为;违反捕捞许可规定超范围超限额捕捞行为。
2、违反渔业船舶安全作业规定行为。重点检查∶农民生产自用船消防救生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农民生产自用船非法载客情况;农民生产自用船编号喷字情况。
3、农民生产自用船船主管理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农民生产自用船信息核实更新情况;对船主安全用船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4、渔业安全生产及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六项机制”构建情况;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等。
三、总体安排
1.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
2.全面展开。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5日,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渔业企业同时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值班值守、恶劣天气预警预告和应急预防、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3.总结验收。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12月30日,各单位对活动进行总结,收集活动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底线思维、着力化解重大风险,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渔业和乡镇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生产。
2、加强组织领导。各安全监管部门和各村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监管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渔业及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当作为,及时有效组织开展本辖区集中整治工作。
3、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督察组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各村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总结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对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扈胡镇实施禁渔和开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徐守松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 芮 党委统战委员
成 员:刘其之 水产站站长
孙永明 派出所所长
陈保国 应急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刘其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扈办〔2023〕6 号扈胡镇渔业安全和农民生产自用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2.docx
扈办〔2023〕6 号扈胡镇渔业安全和农民生产自用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