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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龙潭镇 2026 年度 “我村月榜样” 创建评选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龙潭镇 时间:2026-02-13 15:3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

  当前,龙潭镇正处于巩固 “全国文明村镇” 创建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阶段,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需求日益增长。但部分村社仍存在邻里互助氛围不足、陈规陋习尚未完全根除、产业带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亟需通过榜样示范引领凝聚正能量。在此背景下,开展 “我村月榜样” 创建评选活动,既是回应群众精神文明需求的现实举措,也是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二)政策依据

  根本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思想道德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

  核心依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 “以先进模范引领道德风尚”“让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都能学有榜样、行有示范” 的要求。​

  直接依据:《霍邱县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礼遇帮扶办法》的具体部署,确保评选工作与县级政策无缝衔接。

  实践依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及文明村镇创建常态化的相关工作要求。

  二、出台目的

  聚焦思想引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将抽象价值理念转化为群众可感知、可践行的具体行为。

  破解基层治理难点,通过榜样带动改善镇风民风,化解邻里矛盾、破除陈规陋习,构建和谐有序的乡村环境。

  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以带头致富、发展产业等主题评选为纽带,凝聚群众创业热情,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健全典型培育机制,搭建 “村月榜样 — 文明家庭 — 霍邱好人” 的阶梯式培育平台,为各级先进典型储备后备力量。​

  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以常态化评选活动持续提升群众文明素养,筑牢 “全国文明村镇” 建设的群众基础。​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道德建设意义:通过身边榜样的示范效应,推动形成 “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的社会风尚,夯实公民道德建设的基层基础。​

  治理提升意义:将评选活动与 “创先争优点评日” 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引领与道德建设、基层治理的有机结合,提升治理效能。​

  民生改善意义: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的道德实践、环境改善、邻里互助等关键领域,让文明创建成果惠及全体群众。

  发展支撑意义:以榜样力量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为龙潭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和人文保障。

  (二)总体考虑

  坚持 “党建引领、群众主体、贴近实际、注重实效” 的原则,紧扣 “每月一主题、一村一榜样” 的核心思路,既覆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全领域,又突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既保持评选标准的严肃性,又兼顾基层实践的可操作性;既注重榜样选树的质量,又强化后续宣传、礼遇和带动作用,确保活动可持续、能长效。​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前期研判:2025 年 11 月起,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合镇党委政府办公室,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分析全镇思想道德建设现状,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判不同村社的差异化需求,明确评选活动的核心方向和重点领域。​

  方案起草:结合调研结果,借鉴肥东县 “规范选树流程、细化评选指标” 的先进经验,围绕 12 个月度主题搭建评选框架,明确评选标准、程序和要求,形成方案初稿。​

  征求意见:2026 年 1 月,向各村党支部、驻村点长、村民代表等广泛征求意见,累计收集修改建议 1条,经梳理整合后对方案进行完善。​

  审议定稿:方案经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正式印发实施,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五、工作目标

  短期目标(2026 年度):完成 12 个月主题评选,全镇各村实现 “月榜样” 全覆盖,评选出 144 名(户)村级榜样,挖掘申报不少于 20 名 “文明家庭”“霍邱好人” 候选对象,群众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均达到 80% 以上。​

  中期目标(1-2 年):形成 “选树 — 宣传 — 礼遇 — 带动” 的完整工作链条,镇风民风持续改善,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榜样带动创业致富、参与公益的成效显著。​

  长期目标(3 年及以上):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榜样培育机制,“以榜样为范、以文明为荣” 成为群众自觉追求,为龙潭镇打造 “幸福和谐文明美丽” 乡村提供坚实的道德支撑。​

  六、主要内容

  (一)评选主题与标准

  全年设置 12 个月度主题,涵盖和谐邻里、带头致富、团结助人、美丽庭院、敬业奉献、遵纪守法、清洁卫生、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文明风尚、发展产业、志愿服务等关键领域,每个主题均明确具体、可量化的评选标准,确保评选有据可依。​

  (二)评选程序

  实行 “村民组推荐 — 实践站复核 —‘创先争优点评日’投票 — 公示 — 镇所审批” 的五级流程,严格执行 “不记名投票”“公示三天” 等要求,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三)实施主体与职责

  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统一指导、审批表彰、物资保障(证书、奖品采购)。

  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负责组织实施本村评选、调查核实、宣传上报,每季度开展集中表彰。

  村民组:负责初选推荐,广泛征求本组村民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符合群众意愿。

  (四)工作要求

  明确 “强化领导、积极宣传、严格程序、健全机制” 四项要求,将评选工作纳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实行 “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榜样及时摘牌。​

  七、创新举措

  主题设置精准化:紧扣月度节点(如 3 月学雷锋、9 月敬老月、12 月国际志愿者日)和乡村工作重点(如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让评选更贴近实际、更具针对性。​

  评选流程规范化:借鉴 “四级审核体系” 经验,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联合村民代表、党员共同参与,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典型培育阶梯化:建立 “村级月榜样 — 县级先进典型” 的培育路径,实现 “好中选优、逐级提升”,扩大典型影响力。​

  激励方式多元化:除发放证书、奖品外,将榜样事迹纳入村史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展示,同步享受县级礼遇帮扶政策,实现 “德者有得、好人好报”。​

  活动融合化:与 “创先争优点评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 等工作深度融合,避免 “两张皮”,提升活动实效。​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村支部书记亲自负责,驻村点长全程指导,形成 “镇 — 村 — 组” 三级联动工作格局。​

  物资保障:镇政府统一采购证书、奖品,保障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制度保障:建立评选档案、会议记录、动态管理等制度,将评选结果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宣传保障: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事迹,营造浓厚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

  动员部署:2026 年 2 月底前完成全镇动员,组织各村学习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节点。​

  业务培训:3 月上旬开展村实践站工作人员培训,规范评选流程、材料报送等具体操作。​

  宣传推广:每季度汇总榜样事迹,通过镇公众号、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展示墙等平台集中宣传,组织开展 “榜样事迹分享会”。​

  督导检查:镇所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评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总结提升:2026 年底开展总结评估,提炼成功经验,优化评选机制,为后续活动开展奠定基础。​

  

  

  解读机关:龙潭镇党政办

  解读人:周永康

  联系电话:0564--277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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