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霍邱县龙潭镇《龙潭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好的建议及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9日止。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霍邱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64-2774231
邮寄地址:霍邱县龙潭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县乡村振兴局制定的《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村组网格员等力量,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切实解决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监测不及时不全面、精准帮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范围和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对全镇所有农村人口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根据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结合物价指数变化、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2022年六安市确定监测范围为7000元,各村要依据最新的监测范围开展排查。重点关注“九类”人群。一是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整户无劳动力或是近三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持续减少的脱贫户;二是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的农户,特别是收入低于7000元监测范围的农户;三是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整户无劳动力、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五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六是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七是务工收入占比高但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八是分户独居且子女无赡养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户;九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要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既要全面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特别要关注因疫情影响导致产业受损、就业不稳等情况。对分户独居老人,要核实其子女家庭经济状况和履行赡养义务情况。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镇村干部集中排查的同时,优化网格划分,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梳理媒体、信访、舆情信息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避免出现规模控制、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现象。
(二)排查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对纳入监测帮扶半年以上、且“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对收入持续稳定、年人均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大额刚性支出稳定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履行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确认公告等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设比例要求,除风险自然消除对象外,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低于半年。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
(三)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时间内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四)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以及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二是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022年帮扶措施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是否存在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等问题。
(五)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在内容上,要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生产经营成本持续大幅上涨、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带动链断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在区域上,要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行政村,尤其要关注在外务工受疫情影响,工作生活出现困难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户。在方式上,要对县直部门反馈的2022年一季度预警信息,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核查核实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数据信息。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内容,全面采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要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要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人口自然变更、务工信息、在校生信息等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七)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各村要认真梳理分析入户走访排查情况,查找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以及推进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成立组织、培训部署(5月10日前完成)。根据县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行事历,印制培训材料,镇专题会议研究后,召开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培训。各村要根据镇工作专班安排,细化排查小组,制作农户花名册,排好时间表,5月10日前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备案。(见附件1)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镇相关分管领导负责对接县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委、医保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等行业部门,协助对全镇范围内“三保障一安全”、产业就业、社保兜底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面上排查。各村要主动对接县直单位帮扶责任人,根据本村实际统筹安排,组织村干部、帮扶联系人、网格员等力量,带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户表和村表(见附件2、附件3),对所有农户、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霍农工组〔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严格履行监测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确保监测对象识别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15天之内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要上在10天内完成。对风险稳步消除的监测户,严格履行入户核实、提出建议名单、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等程序后,将风险拟消除户名单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公告,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集中排查期间,各村要每天统计排查工作进度,填报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及错误信息修改表(见附件7),第二天上午9点前报送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汇总(发送电子版及由排查专班班长和村支部书记签字加章的纸质扫描件)。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0日前完成)。各村在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及时上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汇总上报;在排查中发现系统信息错误的上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后由工作站统一修改;在排查中发现无法立行立改问题的要建立问题台账(见附件5),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资料整理归档(6月15日前完成)。各村要按照资料清单(见附件6)全面梳理集中排查期间形成的资料,专盒保存备查。
五、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集中排查工作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抓手,也是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和要求的重要举措,各村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抓具体,落实落细各项排查举措,确保各排查小组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督导。镇按照排查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村级排查工作开展一次督导,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排查工作质量。对排查不认真、不深入,进度迟缓、成效不明显的村进行通报调度。
(三)统筹推进。突出问题导向,以排查内容为重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各村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见附件5),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四)严明作风。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工作不得走过场,确保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