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 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4、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擅自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风险:出证环节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不履行监督责任。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2 | 五保对象入农村敬老院的批准 | 4 | 受理风险:对认定材料审核不严,放宽认定条件。 | 低 | 1、公开认定材料审核,实行A、B岗共同审核把关,加强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 2、严格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省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进行办理,进一步发挥民政经办人员监督作用。 3、根据乡镇审核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由集体讨论决定,发挥分管领导监督作用 4、按照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公示。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对认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迁就照顾;接受请托放宽条件或无视存在的问题。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3 |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5 |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工作流程程序、公告处罚事由及结果; 4、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档案资料,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 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3、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4、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5、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结案风险:1、不履行送达程序;2、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3、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4 | 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5 |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4、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5、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1.无故拖延案件办理; 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3、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4、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5、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结案风险:1、不履行送达程序;2、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3、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5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5 |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4、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5、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 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3、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4、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5、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结案风险:1、不履行送达程序;2、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3、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6 | 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履行的处罚 | 5 | 立案风险:管理中把关不严,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中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3、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5、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6、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
乡镇分管领导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 1、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2、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3、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4、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结案风险:1、不履行送达程序;2、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3、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7 | 受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 | 3 | 调查风险:检查时玩忽职守、麻痹大意,未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定。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工作流程程序、公告处罚事由及结果; 4、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档案资料,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告知风险:在处罚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敷衍了事,未及时告知被处罚对象所有情况。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1、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3、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4、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8 | 种苗造林补助费的受委托给付 | 2 |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受理和审批。 | 低 | 1、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相关工作流程; 2、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 3、建立监察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办理风险:故意刁难、拖延或提高申请条件以谋求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虚报面积,套取国家补助资金。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9 | 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 | 4 | 催告风险:催告不依法采取书面形式,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表达不清,没有依法送达。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2、成立调查小组,实行调查过程要公正、公开、透明;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及时上报。 4、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乡镇分管领导 |
决定风险: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执行风险:未按规定组织强制实施。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事后阶段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0 |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时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 4 | 催告风险:未及时下达催告通知书。 | 中 | 1、公开认定材料审核,实行A、B岗共同审核把关,加强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办理。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及时上报。 4、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决定风险:发现问题未及时进行疏导工作。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风险:未及时组织群众安全撤离。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事后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11 |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4 | 催告风险:催告不依法采取书面形式,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表达不清,没有依法送达。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2、成立调查小组,实行调查过程要公正、公开、透明;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及时上报。 4、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决定风险: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风险:未按规定组织强制实施。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事后阶段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2 |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4 | 催告环节:催告不依法采取书面形式,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表达不清,没有依法送达。 | 低 | 1、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程序进行,催告法律文书规范。 2、坚决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做出行政强制决定。 3、依法执行决定,对拒不执行决定的当事人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日常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具体经办人员 |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执行环节:未按规定组织强制实施。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监管环节:事后阶段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3 | 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4 | 催告风险:未及时下达催告通知书。 | 中 | 1、公开认定材料审核,实行A、B岗共同审核把关,加强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办理。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及时上报。 4、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决定风险:赶赴现场未及时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风险:未及时组织群众安全撤离。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事后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14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措施 | 4 | 催告环节: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催告不依法采取书面形式,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表达不清,没有依法送达。 | 低 | 1、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程序进行,催告法律文书规范。 2、坚决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做出行政强制决定。 3、依法执行决定,对拒不执行决定的当事人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日常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乡镇分管领导 |
决定环节责任: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执行环节责任:对未执行铲除的,未按规定配合强制采取应急措施。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监管责任:事后阶段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5 |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登记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2、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3、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报备制度。 | 具体经办人 |
审核风险:对材料的审核不按规定。 | 中 | 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不及时将材料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 高 | 主要负责人 | ||||
监管风险:事后阶段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中 | 分管领导 | ||||
16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4 | 受理风险: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在审核、办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送达风险: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7 | 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 3 | 出具证明风险:出具虚假证明。 | 中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信息通报风险:不及时通报信息。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事后监管风险:弄虚作假,导致工作被动。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8 | 生育服务登记 | 4 | 受理风险: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在审核、办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风险:不及时通报办理结果。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9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 | 4 | 受理风险: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低 | 1、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 2、加强法规法纪、作风纪律方面教育; 3、健全完善约束机制,强化自律,坚决拒收礼品馈赠及宴请。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在审核、办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送达风险: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20 | 兵役登记 | 3 | 受理风险: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1、严格《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21 | 购买毒性中药的证明 | 2 |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受理和确认。 | 低 | 1、公开受理程序和时间。 2、加强业务学习。 |
具体经办人员 |
办理风险:材料审查把关不严,填写不符合要求,降低受理和审查标准。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22 | 对个人启事、申明等广告的证明 | 2 |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受理和确认。 | 低 | 1、公开受理程序和时间。 2、加强业务学习。 |
具体经办人员 |
办理风险:材料审查把关不严,填写不符合要求,降低受理和审查标准。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23 |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 | 3 | 不按政策规定裁决; | 高 | 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及时公开裁决结果;加强巡查督导力度,及时查找问题. | 具体经办人员 |
收受当事方好处;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在裁决过程中不依法办理,有腐败行为的;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24 | 制定植树造林规划 | 3 | 事前风险:规划选址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 低 | 1、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2、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3、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应当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乡镇主要领导 |
实施风险:规划没有论证的。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后续风险:在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出现错误或遗漏。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25 | 土地承包经营期内承包土地调整批准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4、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擅自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超时决定。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风险:出证环节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不履行监督责任。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26 |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4、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对上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环节不据实审查,审核不认真不仔细。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作出鉴证或备案。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监督环节: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档案进行登记环节登记不仔细,出差错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27 | 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审核 | 3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4、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擅自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超时决定。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28 | 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审核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4、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擅自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超时决定。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风险:出证环节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不履行监督责任。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29 | 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审核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2、成立调查小组,实行调查过程要公正、公开、透明;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4、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对上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环节不据实审查,审核不认真不仔细。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事后监督风险: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环节登记不仔细,出差错。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30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 4 | 受理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 低 | 1、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 2、严格执行审批标准、程序和集体决策等规定。 3、严格遵守不接受申请人的礼品、礼金等规定。 4、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公开办理时限并接受公众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审查把关不严;无故拖延办理;违规操作,接受吃请,造成不良影响;办理时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违法违规出具预审意见;无法定理由超时处理;擅自改变审查结论。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执行风险:办理人员未按时制作预审意见;不履行送达程序。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31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 | 4 | 受理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 低 | 1、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 2、严格执行审批标准、程序和集体决策等规定。 3、严格遵守不接受申请人的礼品、礼金等规定。 4、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公开办理时限并接受公众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审查把关不严;无故拖延办理;违规操作,接受吃请,造成不良影响;办理时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违法违规出具预审意见;无法定理由超时处理;擅自改变审查结论。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执行风险:办理人员未按时制作预审意见;不履行送达程序。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32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公告 | 4 | 编制风险:未严格按照住建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规划设计费用超过10万元的规划一律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择规划编制单位。 | 中 | 1、严格按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规范及城市总规、镇总规要求审查规划草案的政策符合性及规划成果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没有上位规划的须及时报告政府。 2、严格履行会议审议、专家评审程序。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履行规划批前公告程序,在固定场所、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严格审查规划方案是否考虑并落实相关修改完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履行规划批后公布程序,自规划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
乡镇分管领导 |
审查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审查规划草案;未召开相关会议审议、专家评审、或部门联审:未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或同专家提前商量予以照顾;未按规定程序对规划报批前以征求公众意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对批准后的规划进行公布;未严格按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33 | 采取措施实施土地管理 | 4 | 制定方案风险:对符合土地整理条件的没有制定整理方案或对不符合土地整理条件的制定整理方案。 | 低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2、成立调查小组,实行调查过程要公正、公开、透明;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及时上报。 4、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实施风险:未按具体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放松施工质量要求。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验收风险: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予以验收通过的。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34 |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 4 | 编制风险:未严格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和编制图表。 | 中 | 1、严格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和编制图表。 2、严格履行报批前公告程序,在固定场所、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3、严格依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认真履职。 4、加强监管。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核报送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对报批前图表征求公众意见;未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同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监管风险:未严格按照与县级人民政府签定的责任书履行责任。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减少。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35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3 | 受理风险:对县国土局根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未及时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 中 | 及时按照县国土局根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编制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及时予以公告;及时收集意见;及时报送补偿、安置方案。 | 具体经办人员 |
收集风险:未及时收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意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转报风险:未及时将收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意见转报县国土局。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36 | 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监督 | 5 | 公布风险: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补助方案未进行公布。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3、加强监管力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登记风险:符合安置补助人员应登记而未登记的或不符合安置人员予以登记的。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测算风险:在测量计算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审核发放风险:在发放过程违规操作,有贪腐行为的。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监督风险:应进行专项检查、审计而未进行的。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37 | 耕地占用税免征或者减征审核 | 4 | 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中 | 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在审发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中 | 乡镇主要领导 | ||||
初审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38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 | 3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或不应该受理而受理。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加强依法办事意识,积极协调调处各方利益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与调处各方有关联利益的人员应主动申明并回避; 3、纠纷调处意见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和决定风险:收受贿赂或向当事人索取财物、徇私舞弊、提供不实材料,任意偏袒一方,没有做到公平公正。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送达风险:作出调解解决意见。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39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调解 | 3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或不应该受理而受理。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加强依法办事意识,积极协调调处各方利益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与调处各方有关联利益的人员应主动申明并回避; 3、纠纷调处意见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和决定风险:收受贿赂或向当事人索取财物、徇私舞弊、提供不实材料,任意偏袒一方,没有做到公平公正。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送达风险:作出调解解决意见。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40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核 | 4 | 受理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 低 | 1、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 2、严格执行审批标准、程序和集体决策等规定。 3、严格遵守不接受申请人的礼品、礼金等规定。 4、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公开办理时限并接受公众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审查把关不严;无故拖延办理;违规操作,接受吃请,造成不良影响;办理时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违法违规出具预审意见;无法定理由超时处理;擅自改变审查结论。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执行风险:办理人员未按时制作预审意见;不履行送达程序。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41 | 乡、镇总体规划编制 | 4 | 编制风险:未严格按照住建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规划设计费用超过10万元的规划一律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择规划编制单位。 | 中 | 1、严格按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规范及城市总规、镇总规要求审查规划草案的政策符合性及规划成果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没有上位规划的须及时报告政府。 2、严格履行会议审议、专家评审程序。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履行规划批前公告程序,在固定场所、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严格审查规划方案是否考虑并落实相关修改完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履行规划批后公布程序,自规划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
乡镇分管领导 |
审查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审查规划草案;未召开相关会议审议、专家评审、或部门联审:未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或同专家提前商量予以照顾;未按规定程序对规划报批前以征求公众意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对批准后的规划进行公布;未严格按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42 | 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及公告 | 4 | 编制风险:未严格按照住建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规划设计费用超过10万元的规划一律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择规划编制单位。 | 中 | 1、严格按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规范及城市总规、镇总规要求审查规划草案的政策符合性及规划成果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没有上位规划的须及时报告政府。 2、严格履行会议审议、专家评审程序。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履行规划批前公告程序,在固定场所、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严格审查规划方案是否考虑并落实相关修改完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履行规划批后公布程序,自规划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
乡镇分管领导 |
审查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审查规划草案;未召开相关会议审议、专家评审、或部门联审:未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或同专家提前商量予以照顾;未按规定程序对规划报批前以征求公众意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对批准后的规划进行公布;未严格按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43 | 控制性、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 4 | 编制风险:未严格按照住建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规划设计费用超过10万元的规划一律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择规划编制单位。 | 中 | 1、严格按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规范及城市总规、镇总规要求审查规划草案的政策符合性及规划成果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没有上位规划的须及时报告政府。 2、严格履行会议审议、专家评审程序。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履行规划批前公告程序,在固定场所、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 3、严格审查规划方案是否考虑并落实相关修改完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履行规划批后公布程序,自规划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
乡镇分管领导 |
审查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审查规划草案;未召开相关会议审议、专家评审、或部门联审:未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或同专家提前商量予以照顾;未按规定程序对规划报批前以征求公众意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对批准后的规划进行公布;未严格按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44 | 辖区内近期规划制定、修改 | 5 | 编制风险:对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补正材料或理由。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4、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修改风险:没有及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45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村民住宅的《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审核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4、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徇私舞弊,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擅自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超时决定。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风险:出证环节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不履行监督责任。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46 | 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申请条件的审核 | 3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4、加强监管力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47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公告审核结果。 4、加强监管力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48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而取得建设用地的责令退回 | 5 |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4、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5、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 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3、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4、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5、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执行结案风险:1、不履行送达程序;2、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3、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49 | 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 | 4 | 催告风险:催告不依法采取书面形式,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表达不清,没有依法送达,强制免疫不到位,有疫情威胁时,未及时宣传和催告。 | 低 | 1、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程序进行,催告法律文书规范。疫情威胁时及时做好宣传和催告。 2、坚决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做出行政强制决定。 3、依法执行决定,对拒不执行决定的当事人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日常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具体经办人员 |
决定风险: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 中 | 乡镇主要领导 | ||||
执行风险:未按规定组织强制实施免疫或疫情发生时未按规定对染疫、疑似染疫和病死的动物进行扑杀、销毁或作其他无害化处理,导致疫情蔓延严重后果。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事后阶段监管不力,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等未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50 |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组织防治和净化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 原因及依据;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调查程序和证据的审查; 3、加强监管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不客观调查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环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监管环节:不按规定登记并留存申请书复印件。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51 | 发生重大动物时疫情紧急调集征用、应急处理 | 4 | 通报环节:对应当通报的疫情而不通报或者瞒报、漏报的;。 | 中 | 1、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措施; 2、积极组织专业人员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及时落实专业人员及专业设备; 3、加强宣传和人员的预防。 |
具体经办人员 |
控制环节:对疫情没有采取相应控制和扑灭措施的;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卫生防护环节:对疫情区的群众和工作人员没有采取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的;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事后环节: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52 |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调查程序和证据的审查; 3、加强监管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环节:审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时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在申请书上签署办理意见,现场予以告知续办事宜,对不符合条件的违规予以办理。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监管环节:不按规定登记并留存申请书复印件。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53 | 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处置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调查程序和证据的审查; 3、加强监管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环节:审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时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在申请书上签署办理意见,现场予以告知续办事宜,对不符合条件的违规予以办理。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监管环节:不按规定登记并留存申请书复印件。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54 | 捕杀狂犬、野犬 | 2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2、开展专业知识的宣传,及时开展防治工作。 |
具体经办人员 |
事后环节:不按规定及时组织防治和净化。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55 |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 2 | 防范环节:玩忽职守、履职不力。不按规定落实防范和教育措施。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及时落实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管理环节:不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56 |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 3 | 防治环节:玩忽职守,未依法开展规划设计并落实公共卫生设施的修建。 | 高 | 1、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强化有关领导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2、强化监督和管理职能,落实责任措施及责任人员。 |
具体经办人员 |
检查环节:未制定并落实责任措施,未及时开展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报告环节:不按程序履行有关报告制度。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57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调查程序和证据的审查; 3、加强监管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环节:审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时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环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环节:不按规定登记并留存申请书复印件。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58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调查程序和证据的审查; 3、加强监管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4、公开裁决结果,监督裁决的履行,提高裁决的公信力。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环节:审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时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裁决环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法、违规作出裁决决定。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环节:玩忽职守,不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裁决决定。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59 | 受委托签订退耕还林合同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调查程序和证据的审查; 3、加强监管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环节:审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时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环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环节:不按规定登记并留存申请书复印件。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60 | 森林火灾的预防、调查核实、扑救及验收 | 6 | 防范教育环节:未制定防范措施;宣传不到位; | 低 | 1、制订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力度; 2、成立应急预案,加强队伍建设及硬件设施的配备; 3、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制; 4、及时公开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实到位; 5、加强政治、法律、纪律学习,避免因玩忽职守所造成的利益损失。 |
具体经办人员 |
人员和物资储备环节:未成立相应应急预案,未建立队伍及配备相应设施;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上报环节:发现隐患不能采取相关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告知环节:未及时作出险情告知及防控措施。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环节:玩忽职守,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事后环节:未作出相应安置及统计上报工作。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61 |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 | 2 | 监督检查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相应职责。 | 中 | 1、严格纪律、强化责任,加强宣传和引导;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全面实行公平、公正、公开。 |
具体经办人员 |
保障环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按程序作出奖惩决定。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62 | 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改正 | 2 | 监督检查环节: 玩忽职守,不履行相应职责。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 2、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合理。 |
具体经办人员 |
修复赔偿环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作出不合理处理决定。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63 | 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 2 | 安全管理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相应职责。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2、加强宣传,制定并落实防治措施。 |
具体经办人员 |
宣传教育环节:不开展宣传和防治工作。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64 |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2 | 批评教育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相应职责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2、制定制度,落实责任。 |
具体经办人员 |
报告环节:不按程序履行有关报告制度。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65 | 采取措施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 2 | 保障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相应职责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2、加强宣传,制定措施,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
具体经办人员 |
宣传教育环节:不开展宣传和防治工作。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66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3 | 检查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相应职责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2、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3、全面实行公平、公正、公开。 |
具体经办人员 |
处置环节:滥用职权、违反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报告环节:不按程序履行有关报告制度。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67 | 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监督 | 2 | 保障环节:消防工作得不到落实。 | 低 | 1、加强宣传、建立制度,落实责任; 2、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 |
具体经办人员 |
检查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相应职责。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68 | 组织人员、调集物资支援灭火 | 3 | 应急环节:应急措施不力或得不到落实。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 2、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3、制定有效措施,有组织地预防突发事件。 |
具体经办人员 |
报告环节:不按程序履行有关报告制度。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保障环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规定作出决定。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69 |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 3 | 宣传教育环节:不开展宣传和防治工作。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 2、加强宣传和监督,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3、制定有效措施,预防或减少事故发生。 |
具体经办人员 |
应急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履职不力。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报告环节:未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70 | 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3 | 宣传教育环节:不开展宣传和防治工作。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2、加强宣传和监督,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3、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
具体经办人员 |
检查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相应职责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报告环节:未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71 | 采取多种水土保持措施 | 4 | 宣传教育环节:不开展宣传和防治工作。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2、加强宣传和监督,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3、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
具体经办人员 |
保护环节:措施不力,不能有效保护水土流失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治理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相应职责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报告环节:未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72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4 | 宣传教育环节:不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2、加强宣传和监督,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3、制定有效措施,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
具体经办人员 |
保护环节:措施不力,不能有效保护水土流失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治理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相应职责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监管报告环节:无监管措施,未及时上报。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73 | 设立保护标志,保护饮用水水源 | 2 | 警示环节:履职不力,不设置警示标志。 | 中 | 1、加强监管,落实工作责任制;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 3、加强宣传和警示。 |
具体经办人员 |
保护环节:玩忽职守,不能有效保护水源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74 | 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 3 | 准备环节:未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 | 中 | 1、科学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 2、加强法律、政策、党纪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办事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3、强化监督,明确责任,科学合理地开展事后恢复,讲究效率。 |
具体经办人员 |
处置环节:滥用职权、违反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恢复环节:玩忽职守,不进行事后恢复。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75 | 汛前检查 | 3 | 宣传环节:不开展宣传工作 | 低 | 1、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2、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分工职责,定期开展检查工作; 3、制定应急措施,落实人员及保障,及时有效地保障群众安全。 |
具体经办人员 |
检查环节:制度不明、责任不清,不能有效地开展检查工作。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处置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相应职责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76 | 汛期防汛准备 | 3 | 制订方案环节:无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 | 中 | 1、科学制定有效地防汛工作方案; 2、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批,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开展相应的工作; 3、加强领导和监管,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
具体经办人员 |
报告组织环节:方案不向上级报批,或不按方案执行。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应急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履职不力。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77 | 在紧急防汛期组织动员抗洪抢险,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2 | 应急处置环节:未制定具体防控措施。 | 1、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严格落实。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定相关责任人,履行相关职责。 |
具体经办人员 | |
报告环节:不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 乡镇分管领导 | |||||
78 | 当洪水威胁群众安全时组织人员撤离 | 4 | 催告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催告职责。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2、加强宣传和监督,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3、制定有效措施,做好人员的组织和监管工作。 4、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决定环节:滥用职权,违法作出相关行政决定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环节:不按照预案安排群众撤离及保障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监管环节:不执行有关纪律,工作措施不力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79 | 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 4 | 制定方案环节:未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 低 | 1、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履行向上级报批手续; 2、制定措施,组织队伍,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
具体经办人员 |
报告环节:未将方案向上级报批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组织环节:不能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处置环节:玩忽职守,不能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80 | 对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生产生活协助及矛盾纠纷调解 | 4 | 在调解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低 | 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审计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具体经办人员 |
徇私舞弊、贪污受贿;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在调解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在调解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81 | 组织开展抗旱工作 | 3 | 制定方案环节:未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 低 | 1、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履行向上级报批手续; 2、制定措施,组织队伍,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
具体经办人员 |
报告环节:未将方案向上级报批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处置环节:玩忽职守,不能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82 | 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审核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调查程序和证据的审查; 3、加强监管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环节:审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时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环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监管环节:不按规定登记并留存申请书复印件。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83 | 发生自然灾害危害或者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 2 | 应急处置环节:玩忽职守、履职不力。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2、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做好监管工作。 |
乡镇分管领导 |
报告责任:不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84 | 为应对突发事件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 3 | 调查环节:承办人员不及时调查取证导致事实难以查清。 | 中 | 1、加强政治、法律教育学习,明确职责和权限。 2、公开相关信息,保障群众的利益和权利的行使。 3、严格审查责任和程序,提高具体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环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作出征收决定。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征收环节:不按程序实施征收。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85 | 对可能影响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 低 | 1、加强法律、政治纪律学习,增加工作责任意识;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明确责任和分工,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
具体经办人员 |
调解环节: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决定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环节:履职不力。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86 | 民间纠纷处理决定执行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 低 | 1、加强法律、政治纪律学习,增加工作责任意识;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明确责任和分工,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环节:审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时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裁决环节: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决定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环节:履职不力。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87 |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 3 | 制定方案环节:未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 低 | 1、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履行向上级报批手续; 2、制定措施,组织队伍,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
具体经办人员 |
组织环节:不能及时信息公开,不能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处置环节:玩忽职守,不能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88 | 临震应急期的检查及应急措施 | 3 | 制定方案环节:未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 低 | 1、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履行向上级报批手续; 2、制定措施,组织队伍,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
具体经办人员 |
组织环节:不能及时信息公开,不能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处置环节:玩忽职守,不能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89 |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信息公告、应急防范和抢险救灾准备 | 3 | 制定方案环节:未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 低 | 1、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履行向上级报批手续; 2、制定措施,组织队伍,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
具体经办人员 |
组织环节:不能及时信息公开,不能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处置环节:玩忽职守,不能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90 | 上报破坏性地震灾性、组织抢险及提供救助 | 3 | 应急环节:不能查清灾情,无法准确提出配置方案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2、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做好监管工作。 3、及时汇总并上报相关数据信息,配备相应的安全及保障物质。 |
具体经办人员 |
执行环节: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阶段:不能有效提供安置保障,未能及时统计上报相关数据。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91 |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 3 | 防治环节:未对辖区进行合理划分,未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的教育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2、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制定有效措施,做好监管工作。 3、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险情发生或扩大。 |
具体经办人员 |
巡查环节:未实际组织实施巡查工作,对已发现的险情不能及时处理。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报告环节:违反规定隐情不报,不能取得有效措施控制险情。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92 | 采取措施保护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 | 3 | 保护环节:玩忽职守,不能有效做好本地生态保护工作。 | 中 |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明确工作责任和范围; 2、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3、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并及时上报。 |
乡镇分管领导 |
检查环节:履职不力,不能正常开展生态检查活动。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报告环节:发现违法行为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93 | 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制止 | 3 | 管理环节:对上级的工作要求不能落实,对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措施不力。 | 中 |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明确工作责任和范围; 2、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自觉参与; 3、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 |
乡镇分管领导 |
宣传环节:不能采取相应的宣传手段开展宣传,群众知晓率不高。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制止责任:玩忽职守,职责不明,不能有效开展检查和制止工作。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94 | 采取措施拯救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的危害 | 3 | 保护环节:玩忽职守,不能有效做好本地生态保护工作。 | 中 |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明确工作责任和范围; 2、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3、根据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
具体经办人员 |
检查环节:履职不力,不能正常开展生态检查活动。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报告环节:发现违法行为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95 | 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初审 | 3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 低 |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规定,明确工作责任和范围;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并予以落实; 3、经初审后如实上报相关材料。 4、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环节:审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时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上报环节:不按规定虚假报告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96 | 矿产资源保护 | 3 | 保护环节:玩忽职守,不能有效做好本地生态保护工作。 | 中 |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明确工作责任和范围; 2、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3、根据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
具体经办人员 |
检查环节:履职不力,不能正常开展生态检查活动。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报告环节:发现违法行为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97 | 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督查检查 | 3 | 检查环节:履职不力,不能正常开展生态检查活动。 | 中 |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范围; 2、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3、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 |
具体经办人员 |
处置环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已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信息公开环节:不能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98 | 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 3 | 制定普查方案环节:在普查前无具体普查方案 | 低 | 1、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制定措施,组织队伍,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普查后及时总结相关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
具体经办人员 |
调查环节:落实普查方案措施不力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总结报告环节:普查后不进行总结和上报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99 | 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 4 | 管理环节:不能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教育学习; 2、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职责,制定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 3、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办事程序。 |
具体经办人员 |
宣传环节:不能开展安全排查和宣传工作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报告环节:发现安全隐患不按规定及时上报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督查整改环节:玩忽职守,履职不力。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100 |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 1 | 组织救援环节:玩忽职守,不及时组织救援。 | 高 | 1、加强政治、法律和纪律学习,明确职责和纪律,落实责任制。 2、制定有效措施,分工合作,保障有力。 |
乡镇分管领导 |
101 | 安全监督和特大安全事故防范 | 4 | 监管环节:履职不力,不能承担监管职责 | 中 |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和分工;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3、制订有效措施,定期对重点区域开展安全排查,对事故有效处理。 |
具体经办人员 |
宣传环节:不能开展宣传和工作安排部署。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学校安全环节:对学校等重点区域安全措施不力。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处理环节:对安全事故无有效地处理措施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102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 3 | 制定预案环节:具体工作无预案。 | 中 | 1、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理。 2、完善制度和工作职责,按程序上报信息 |
具体经办人员 |
应急处置环节:无具体措施处置应急事件。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报告环节:发生事故不按规定程序报告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03 | 农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 | 4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违规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调查程序和证据的审查; 3、加强监管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环节:审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时不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环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监督环节:不予事后监督,不向上级备案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04 | 对乡镇敬老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 | 3 | 监督检查环节:职能分工不明,不能有效开展监督检查。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 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调查程序和证据的审查; 3、加强监管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违规作出决定意见; 4、严格依法办事,避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
具体经办人员 |
处理环节:违反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起诉环节:违规履职不力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105 |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核、核销审核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公开认定材料审核,加强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 2、严格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省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进行办理,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 3、根据各村(居)审核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由集体讨论决定,发挥监督作用。 4、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公示,监督五保专项资金的使用。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对认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迁就照顾。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风险:事后阶段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06 | 对五保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及终止供养服务协议 | 3 | 整改风险:未限期整改或者随意降低整改标准。 | 中 | 1、加强监督; 2、严格标准; 3、建立严厉的惩处机制。 |
具体经办人员 |
终止风险:抹不开情面,不好终止供养服务协议。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赔偿风险:对造成损失的,未让供养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07 | 落实拥军优属工作,开展优抚 | 3 | 对拥军优属对象审核把关不严; | 中 | 1、进一步建立健全拥军优属制度; 2、加强监督。 |
乡镇分管领导 |
组织落实优抚政策不到位;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未对缺乏劳动力的优抚对象予以适当的帮扶。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108 | 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的优待办理 | 4 | 受理风险:对认定材料审核不严,放宽认定条件。 | 低 | 1、公开认定材料审核,实行A、B岗共同审核把关,加强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 2、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行办理。 3、根据乡镇审核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对认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迁就照顾。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服务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事后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09 | 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建立更加完善的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2、限期办理; 3、限期公示审核结果; 4、加强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对认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迁就照顾。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风险:事后阶段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10 | 残疾人医疗救助的审核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限期公示审核结果; 2、在审核过程中加强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对认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迁就照顾。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风险:事后阶段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11 |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审核 | 4 | 受理风险:对认定材料审核不严,放宽认定条件。 | 低 | 1、公开认定材料审核,加强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 2、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行办理,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 3、根据各村(居)审核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由集体讨论决定,发挥监督作用; 4、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对认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迁就照顾。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资金发放监督不到位。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12 | 就业援助 | 4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2、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3、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报备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核风险:对材料的审核不按规定。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不及时将材料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监管风险:事后阶段监管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13 | 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 | 3 | 设立风险:未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 低 | 1、加强对调解过程的监督; 2、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教育,恪守职业道德; 3、强化督查检查,落实工作职责。 |
乡镇主要领导 |
职责风险: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但是从来没有调解过民间纠纷。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调解风险:在调解过程中,带有个人情感,不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14 | 侵害个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权益的调解 | 2 | 受理风险:不作为,消极调解; | 中 | 1、加强对调解过程的监督; 2、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教育,恪守职业道德; 3、强化督查检查,落实工作职责。 |
具体经办人员 |
调解风险:在调解过程中,带有个人情感,不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15 | 组织实施老年人救济 | 3 | 受理风险:不及时受理,对救助对象把关不严。 | 高 | 1、建立严格的救济制度,明确救济对象; 2、对发现有违规救济现象的,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对办理人员的廉政教育。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符合条件的未救济,不符合条件的却被救济,对救济对象需要具备的条件把关不严。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办理风险:在办理救济过程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借机吃拿卡要。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116 | 受委托组织代收捐款物 | 3 | 代收风险:对工作重视不够,不积极,不作为,马虎了事。 | 低 | 1、严格按照《救灾捐赠管理办法》进行; 2、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3、强化监督问责。 |
具体经办人员 |
管理风险:对代收的捐款捐物保管不善。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转交风险:对代收的救灾捐款捐物,未全部转交受赠人。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17 | 建设单位临时管理规约的备案 | 3 | 受理风险:对临时管理规约内容把关不严 | 高 | 1、建立健全把关审查制度; 2、落实责任制,对给予违规备案的,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对备案人员的廉政教育,强化服务意识。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临时规约已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但仍予以备案。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备案风险:备案中故意刁难,拖延时间,借机吃拿卡要。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18 | 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 4 | 受理风险:对提交的婚育证明不予查验。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不按照审查程序审核、登记。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提供不实信息。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风险:不及时通报信息。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19 |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 4 | 编制风险:未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 | 高 | 1、严格按照《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 2、批评教育; 3、经济处理。 |
乡镇分管领导 |
承担风险:未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管理风险: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计划生育药具变质、损毁、过期、积压、浪费的;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发放风险:未给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20 | 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开展 | 3 | 申请风险:未按规定向市级人民政府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违规开展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 中 | 1、对违规开展计生服务项目的,严肃追究责任; 2、对经办人员加强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3、建立、健全完善的生育技术服务制度。 |
乡镇主要领导 |
服务风险:开展不在批准的范围内的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执行风险:未经当事人同意,强制实施生育技术服务。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事后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后,未定期随访。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121 | 户籍所在地已婚妇女申请再生育的审核 | 4 | 受理风险:违法违规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第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转报风险:不在规定时间上报的。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22 |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恢复生育手术费的补助 | 3 | 受理审核风险:在审核、办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决定补助风险: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弄虚作假,导致工作被动。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23 |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审核 | 3 | 受理审核风险:在审核、办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决定发放风险:截留、克扣、挪用、贪污独保费。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弄虚作假,导致工作被动。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24 | 病残疾儿医学鉴定情况审核 | 4 | 受理风险: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转报风险:不在规定时间上报的。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25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4 | 受理风险:对新生儿死亡报告不进行记录备案。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核查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对核查存在问题把关不严,导致结果不实。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风险:新生儿死亡材料不归档备案,工作不落实。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26 |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审核 | 3 | 受理风险: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低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127 | 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 | 4 | 受理风险:管理中把关不严,违规受理、擅自变更条件受理 | 中 | 1、健全工作机制,公示征收办理程序;公示办理结果; 2、加强行政监察,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征收监督; 4、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带个人感情。 |
具体经办人员 |
承办风险:在立案调查过程中向征收对象吃拿卡要,并对工作不负责任行弄虚作假的;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向征收对象吃拿卡,随意变动征收金额的; | 中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监管: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规章制度操作,截留或挪用资金;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128 | 对已登记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和相关审查 | 3 | 受理风险:要求不严格,弄虚作假。 | 中 | 1、严格《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2、加强监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3、对征兵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给应征公民设置障碍,借机吃拿卡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对材料审核把关不细致,对存在问题把关不严。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129 | 协助开展预备役人员储备工作 | 2 | 受理风险:不作为,消极应对。 | 低 | 1、对工作不力的,加大惩处力度;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协助风险:提供虚假材料,瞒报漏报相关信息。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30 | 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 3 | 组织风险: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 低 |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对民兵工作的监督管理; 3、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兵开展工作。 |
乡镇分管领导 |
监督风险:缺乏监督管理,民兵工作开展的少。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配合风险:企事业单位未将民兵工作纳入计划管理。 | 高 | 企事业单位 | ||||
131 | 编制乡道规划及规划修改方案 | 4 | 编制风险:未按照上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 | 中 | 1、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审查规划草案的政策符合性及规划成果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 2、严格履行会议审议、专家评审程序。 3、严格审查规划方案是否考虑并落实相关修改完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
乡镇分管领导 |
审查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审查规划草案;未召开相关会议审议、专家评审、或部门联审:未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或同专家提前商量予以照顾;未按规定程序对规划报批前以征求公众意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未按规定程序对批准后的规划进行公布;未严格按总体规划组织实施。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32 | 组织修建、养护和管理乡道 | 4 | 组织修建风险:未制定乡道修建规划的并组织实施的。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落实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具体经办人员 |
日常养护风险:未建立机构和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监督管理风险:未建立监督机制,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不正常的。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报告风险:在检查中发现有破坏乡道行为的未及时制止处置并上报的。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133 | 加强道路保护,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 2 | 执行风险:违规向通行车辆收费。 | 高 | 1、加强监督管理; 2、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落实工作中有对通行车辆收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具体经办人员 |
督促风险:未及时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34 | 新建、改建乡道用地审核 | 4 | 受理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 低 | 1、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 2、严格执行审批标准、程序和集体决策等规定。 3、严格遵守不接受申请人的礼品、礼金等规定。 4、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公开办理时限并接受公众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审查把关不严;无故拖延办理;违规操作,接受吃请,造成不良影响;办理时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违法违规出具预审意见;无法定理由超时处理;擅自改变审查结论。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执行风险:办理人员未按时制作预审意见;不履行送达程序。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35 | 确定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并公告 | 3 | 确定风险:未按要求划分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 | 低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依法办事意识; 2、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3、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告知风险:确定建筑控制区后并未告知村民;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监管风险:未加强巡查,违规用地;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36 | 配合开展超限超载车辆货运源头治理 | 2 | 配合风险:不支持、配合做好货运源头治理工作,消极应对。 | 中 | 1、明确职责,落实首问责任制。 2、对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
乡镇分管领导 |
落实风险:执行不力。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37 | 河道管理 | 4 | 监管风险:未按要求设立河(航)道管理的机构或者工作人员。 |
中 |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设立河道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安全检查。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落实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4、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提高工作时效性。 |
乡镇分管领导 |
告知风险:疏于管理,对检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制止或未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造成安全隐患。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报告风险:对违法行为无法制止及监督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未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报告。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调剂风险:当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以及河道整治需要占用土地时,未及时提出调剂解决方案和报上级审批,导致工作被动。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138 | 水工程管理保护与监督管理 | 4 | 保障风险:未加强组织领导,经费投入不够。 | 中 | 1、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经费保障; 2、强化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3、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
乡镇主要领导 |
执行风险:未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检查风险:未按要求对管辖的水工程进行定期检查。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养护风险:未组织或未及时组织人员组织对水工程的维修和养护。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39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审核 | 3 | 受理风险: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在审核过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资金; | 1.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
审核风险:违规违法初审,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初审程序或条件的;摸底调查上报时顾及人情关系,不按规定上报; | 乡镇分管领导 | |||||
监督风险:过程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140 | 对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的审核 | 4 | 受理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 低 | 1、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 2、严格执行审批标准、程序和集体决策等规定。 3、严格遵守不接受申请人的礼品、礼金等规定。 4、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公开办理时限并接受公众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审查把关不严;无故拖延办理;违规操作,接受吃请,造成不良影响;办理时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违法违规出具预审意见;无法定理由超时处理;擅自改变审查结论。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执行风险:办理人员未按时制作预审意见;不履行送达程序。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41 | 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 | 3 | 受理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材料把关不严 | 中 | 1、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 2、严格遵守不接受申请人的礼品、礼金等规定。 3、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公开办理时限并接受公众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初审把关不严,在初审中故意设置阻碍,借机吃拿卡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风险:未按时提出初审意见。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42 | 申请有关社会救助的审核 | 3 |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2、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3、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报备制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核风险:对材料的审核不按规定。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转报风险:不及时将材料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43 | 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 4 | 受理风险:不作为,消极应对,措施不力。 | 中 | 1、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2、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 |
具体经办人员 |
执行风险: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二次外出流浪。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监督风险:未责令其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安置风险: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未给予适当安置,或者安置不妥善。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144 | 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助 | 3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保障措施不到位。 | 高 | 1、严格按照《安徽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的程序办理; 2、加强督查,对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畅通信访渠道,为符合条件未得到应有救助的开通绿色通道。 |
具体经办人 |
审查风险:对救助对象的材料审查不严,甚至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救助。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执行风险:救助落实不到位,未真正得到应有的救助。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45 | 受理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申请 | 3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 低 | 1、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 2、严格执行审批标准、程序和集体决策等规定。 3、严格遵守不接受申请人的礼品、礼金等规定。 4、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公开办理时限并接受公众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审查风险:审查把关不严;无故拖延办理;违规操作,接受吃请,造成不良影响;办理时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风险:违法违规出具预审意见;无法定理由超时处理;擅自改变审查结论。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146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纠纷的协调处理 | 3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故意拖延。 | 中 | 1、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加强督查,强化监督; |
具体经办人员 |
执行风险:未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和服务。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协助风险:未协助或者不及时调解和处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纠纷。 | 中 | 具体经办人员 | ||||
147 | 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责令改正 | 4 | 决议风险:未经成员(村民)会议或者成员(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而通过筹资筹劳的决议。 | 高 |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2、公开征收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畅通信访渠道,鼓励举报投诉; 4、强化责任追究。 |
乡镇分管领导 |
执行风险: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上限控制标准筹资筹劳。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监督风险:重要事项未向农民公开,未定期公开账目。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改正风险:对强迫以资代劳的,未及时改正,未责令退还或者未全部退还违法收取的资金。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148 | 社区戒毒 | 4 | 日常监管风险:未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脱管、漏管。 | 中 | 1、教育引导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严格公开制度。 3、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乡镇分管领导 |
帮教风险:未采取帮教措施。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审核转送风险:不及时转送材料。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风险:不履行监督责任。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49 |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 | 2 | 思想风险:思想上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不重视。 | 高 | 1、强化思想教育,提高认识; 2、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并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乡镇主要领导 |
落实风险:未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150 |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处理 | 3 | 受理风险:不及时受理,不重视,消极应对。 | 高 | 1、强化教育引导,提高认识; 2、限时公开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调查处理报告; 3、加强监管。 |
具体经办人员 |
调查风险:未及时或甚至未开展调查处理。 | 低 | 乡镇分管领导 | ||||
拆迁风险:对需要拆迁的建筑物、构筑物,碍于人情世故或者收受贿赂,不予以拆迁。 | 中 | 乡镇主要领导 | ||||
151 | 预防精神障碍发生和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组织开展 | 3 | 思想风险:思想上对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不重视。 | 高 |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加强监督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
乡镇主要领导 |
预防风险:未制定预防方案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执行风险:未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 ||||
152 | 协助开展所外就医的被收容教育人员的监督、考察、帮教 | 3 | 签订协议风险:未按要求签订协议。 | 低 | 1、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职责,建立问责机制; 2、加强督促管理。 |
乡镇主要领导 |
报告风险:所外就医的被收容教育人员未按时回所报告,也未书面报告。 | 高 | 乡镇分管领导 | ||||
协助风险: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力所能及的监督、考察、帮教工作 | 中 | 乡镇主要领导 | ||||
153 | 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监护能力但不履行监护责任行为的责令改正 | 2 | 执行风险:未采取有效措施,工作落实不力. | 中 | 1、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职责,建立问责机制; 2、加强督促管理。 |
乡镇分管领导 |
事后风险:只注重一时的批评教育和整改举措,未跟踪关注,不履行长期监督责任。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154 | 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不探视正在监管场所服刑或者接受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的责令整改 | 2 | 执行风险:未采取有效措施,工作落实不力。 | 中 | 1、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职责,建立问责机制; 2、加强督促管理。 |
乡镇分管领导 |
事后风险:只注重一时的批评教育和整改举措,未跟踪关注,不履行长期监督责任。 | 高 | 具体经办人员 | ||||
155 | 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保证安全 | 3 | 检查风险:日常检查不到位。 | 低 | 1、建立相应预防制度,落实责任。 2、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 3、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具体经办人员 |
处置风险:未按针对存在问题作出现场整改、限期整改等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事后监管:跟踪督办;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156 | 对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 4 | 制定方案风险:未成立组织、确定专人,未落实责任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落实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乡镇分管领导 |
监管风险:日常监管不到位,排查不及时、不到位 | 中 | 乡镇分管领导 | ||||
决定处置风险:对排查出的问题未及时处置,责任落实不到位 | 高 | 乡镇主要领导 | ||||
事后监管风险:问题处置后督促检查未落实,监管不到位。 | 低 | 具体经办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