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促进城乡就业,推动全镇就业市场发展;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3、做好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管理、发放工作;
4、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社所人员情况:
所长:暂无
副所长:赵 睿(履行所长职务)
工作人员:田倩倩
办公电话:0564-2774358
办公地址:为民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
邮箱:ahhqxlt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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