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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简介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6-05-25 16:5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建筑物名录的申报、推荐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更好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4个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保密、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2.政策法规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法规政策及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3.优待抚恤股。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协助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协调做好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烈士评定上报相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4.就业安置股。承担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人员档案。负责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干部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秘书股。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领导小组领导批示、指示、交办事项落实等。负责处理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事业单位

1.霍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开展退役军人联络接待、政策咨询、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加强退役军人党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和权益维护工作;组织协助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建立县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开展年度退役军人事务统计调查工作;指导乡镇(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霍邱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认真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为目标,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

3.霍邱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负责纪念先烈、教育人民;负责园内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维护、管理与环境美化工作。负责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革命史料收集、编写,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文物保管;组织革命烈士纪念活动。

4.光荣院。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

 

 

办公地点:霍邱县城关镇烈士陵园北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责 人:王启虎

邮政编码:237400

电话:0564-606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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