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力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清明节期间,组织全县各级烈士陵园开展“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纪念活动,参与活动1.8万人次。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全县7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
2.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县四大班子领导走访慰问驻霍邱部队、海军“霍邱舰”官兵,送去慰问金32万元;走访慰问烈军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526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33.69万元;关心关爱现役官兵及其家属,联合县人武部开展送喜报347人次,发放慰问金22.6万元。
3.落实现役军人奖补发放。发放大学生新兵一次性奖励金662万元。为全县1579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82.9122万元。
4.落实落细优抚保障政策。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人员,主动做好兜底线工作,投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02.7万元,救助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401人。为全县340位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230.3025万元。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043亿元。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审批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军人48人,带病回乡8人、老年烈士子女1人、参战参试5人。上报并审批通过9位退役军人补评残疾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