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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11-23 09:5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 省军区皖政〔2023〕22号文件和市政府 市军分区六政202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2023917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下同)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从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协调解决退役军人安置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安置工作高质量落实

二、强化安置保障。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对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27名退役士兵,由县政府按不低于应安排人数110%的比例拿出安置计划安排工作,采取按其服役档案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的办法,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有关部门事业单位。相关单位要及时报县委编办人社局理相关手续并将落实安置情况和《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记卡》反馈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县委编办人社局要按规定将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纳入正常管理,确保各项安置政策落地落实。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接收单位要严格执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落实岗位、签订合同、接续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不得出台针对退役士兵歧视性措施。要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务,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役年限和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县政府将加大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拒绝接收、变相拒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霍邱县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表


附件

霍邱县2023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

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表

安置

计划

安置去向

备注

霍邱县人民政府

1

县淮河行蓄洪区居民安全建设发展中心

 

1

县淠河淮河经济带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心

 

2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霍邱经济开发区(合霍现代产业园)

1

为企服务一中心

 

1

为企服务二中心

 

霍邱县发改委

2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霍邱民政局

1

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1

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霍邱县人社局

1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

社会保险征缴和信息管理中心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土地整理中心

 

1

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

 

霍邱县住建局

1

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霍邱县水利局

1

水政监察大队

 

1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1

河道管理中心

 

霍邱交通运输局

1

地方海事处

 

霍邱县卫健委

1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霍邱县应急局

1

应急救援指挥信息中心

 

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1

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

 

霍邱县统计局

1

普查中心

 

霍邱县城管执法局

1

城管执法督查大队

 

1

城管执法城北大队

 

1

城管执法城南大队

 

3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

 

霍邱县信访局

1

群众来访联合接待中心

 

合计

31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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