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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退役军人】为什么《残疾军人证》沿用了现有名称?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9-08 16:0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在2004年换证时,已将《革命伤残人员证》更改为《残疾军人证》,更改原因当时已专门发文(优安函〔2005〕32号)作了说明。

一是取消“革命”二字,使名称更符合时代特点和法言法语的要求。二是将“伤残”改为“残疾”,主要是为了与《国防法》保持一致,《国防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残疾军人,对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医疗给予特别保障。”另外,军人致残既包括因伤致残,也包括因病致残,使用“伤残”无法涵盖病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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