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关于印发《六安市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8-05 16:4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六退役军人秘〔2022〕 36号

 

 

关于印发《六安市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

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

现将《六安市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14

六安市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

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和《关于做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办〔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六安市2022-2023年度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推动退役军人成为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帮助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六安市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二、目标任务

全市每年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980人其中驾驶培训不超过30%),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不低于70%

三、培训项目

(一)适应性培训。适应性培训由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组织,对当年度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即退即训、全员参加”的原则统筹安排,原则上在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2个月内完成,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形式上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二)职业技能培训。技能培训由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培训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培训时长结合项目实际,按要求科学设定。退役军人自愿报名,自选专业,免费培训。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利用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和建档立卡,分别做好新退役人员和其他退役军人异地培训需求采集工作。积极开展异地培训工作参加异地培训所需经费由报到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保障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培训机构。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023号)精神,由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选定培训机构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其签订培训合同,纳入《六安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以下简称《承训机构目录》)。

(二)合理设置专业。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退役军人自身基础与优势等因素,在充分调研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的基础上,推出一批市场潜力大、含金量高、受退役军人欢迎的中短期培训项目,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和创新创业。

(三)严格培训管理。《承训机构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按照机构实际培训质量、培训就业率、双证发放率、退役军人满意度等指标开展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差的单位,调出《承训机构目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把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政治任务来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两站一中心”和视频信息一体化平台作用,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向退役军人推送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相关链接,提升社会影响力和政策知晓度,通过先进典型、榜样力量、就业岗位吸引等多种形式,向退役军人宣传教育培训法规政策和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动员退役军人积极报名参训。

(三)夯实基础台账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面摸排退役军人学历层次、个人特长、培训意向等情况、形成培训需求数据库。动态掌握本地区退役军人参加技能培训的总体信息建立培训情况数据库。实行培训工作季度报告制度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市局就业创业科报备。

(四)加大资金筹措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2400元安排,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财政、人社部门,按规定及时申请培训经费。充分争取专家学者、社会爱心人士、军创企业家积极支持参与,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贡献力量。加强与人社、教育等部门交流互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适应性培训可从技能培训经费中列支,生活补助由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人员名单,按规定拨付。

(五)加强风险防控。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和培训工作要求使用培训资金,严格执行财务审计要求,加强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强化疫情防控。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托清华大学“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堂”等各类线上教育培训平台,广泛动员退役军人参加网络教育培训。积极鼓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和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疫情防控期间向退役军人免费开放线上教育培训资源。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