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春节元旦“两节”期间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组织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深入开展春节、元旦两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活动。两节期间县领导、县局及乡镇共走访慰问烈军属、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1433余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83.455万余元,其中县领导及县局共走访慰问烈军属、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100多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10多万元。
2、全力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挂工作及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目前有32589人完成光荣牌悬挂工作。
3、我县现有优抚对象12063人,其中伤残人员679人、在乡复员军人149人、三属112人、老年烈士子女52人、参战参试人员985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5291人,60周岁人员4795人。严格审核,按规定足额及时发全县优抚对象1-6月份抚恤补助资金5417.7万元。
4、截至6月份,通过优抚医疗一站式救助系统,救助489位重点优抚对象,救助金额约45.64万元。
5、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截止2022年6月14日,我县已完成优待证申领登记25299人、申领率84.93%、制卡成功4859张。
8、完成2021年度从部队退役回来的23名残疾军人的伤残关系变更工作。
9、完成2022年上半年2位申请补评残人员材料的报送工作,两位申请补评残的均是退役军人。
10、完成1位驻军部队未安置无收入随军家属基本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
11、今年清明期间,共有15562位市民和学生在霍邱县烈士陵园和几个乡镇烈士陵园参加了2022年清明祭英烈祭扫活动,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前来祭扫的青年学生们,接受了爱国主义教育,懂得了生命的意义,增强了历史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各单位在烈士纪念活动中领悟到了革命烈士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真理,坚贞不屈的革命精神以及革命烈士热爱党、热爱祖国的高尚品德,大大增强了他们热爱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使命感。
12、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47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要应修尽修,零散烈士墓要应迁尽迁,实现集中管护。
据最新统计,我县现有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123处,其中县级烈士纪念设施6处(5处烈士陵园和1处烈士集中墓区),零散烈士墓117处。截止目前,我县已经完成对5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修,完成33处零散烈士墓的原地整修工作,84处陵园外烈士墓集体迁移入烈士陵园,最终实现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总体目标。
15、完成26名困难优抚对象申请市级关爱帮扶资金救助的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16、完成优抚双拥各类常态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