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12-10 15:4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区 霍邱县            填表时间:2020.12.09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文件规定和政策依据
1 投入
(25分)
组织保障(15分) 政策宣传 3 1.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不同形式,宣传教育培训政策,得1分;
2.宣传退役士兵通过教育培训稳定就业、创业的成功典型,得1分;
3.各级征兵机关,在新兵入伍时有教育培训政策宣传,得1分。
3  
2 目标管理 6 1.市级民政部门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得1分;
2.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产出目标,得2分;
3.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质量目标,得2分;
4.产出和质量目标细化、量化,得1分。
6  
3 申报审核 6 1.安置地民政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对培训申请资格提出核准意见,得2分;
2.承训单位实行了挂牌管理,民政部门执行了综合考评,得2分;
3.民政部门,对承训单位的开班申请报告、教育计划、受训人名册等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批,得2分。
6  
4 资金落实(10分) 资金拨付 3 1.补助资金按照入学和毕业,分阶段按比例拨付或按照合同协议拨付,得1分;
2.在拨付补助资金余款和安排下一年度资金时,以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获取率(不低于90%)、就业率(不低于90%)为参考标准,得2分。
3  
5 资金到位率 4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100%为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4  
6 到位及时性 3 到位及时率100%,得3分;资金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和实施效果,扣1-2分,其余不得分。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3  
7 过程
(15分)
项目管理(12分)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4 承训单位的选择,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得4分,否则不得分。 4  
8 监督检查 3 1.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按照相关政策,对承训单位教学管理和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得1.5分;
2.针对发现问题有整改落实的,得1.5分。
3  
9 公开公示 2 民政等有关部门定期在门户网站对退役士兵培训工种目录、参培人员名单、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公开公示得2分。 2  
10 资料报送 3 1.资料报送及时,得1.5分;
2.资料报送齐全、真实、准确,得1.5分。
3  
11 财务管理(3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3 1.奖补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得1分;
2.资金支付进度符合规定,无拖欠的现象,得1分;
3.资金支付方式符合规定(如补助承训单位资金是否履行国库集中支付、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实行打卡发放),得1分;
如资金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现象,“过程”指标不得分。
3  
12 产出
(30分)
项目产出(30分) 申报实施内容完成程度 10 培训完成率100%,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13 质量达标率 10 1.培训合格率90%以上,得5分,其余不得分;
2.培训后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人数90%以上,得5分,其余不得分。
10  
14 培训质量 3 1.民政部门以就业为导向,对开班申请和教学计划的审批,得1分;
2.民政部门以取得“双证”后3个月内的就业、创业率为考核标准,对承训单位的培训质量把关,得2分。
3  
15 完成时限符合率 2 完成时限符合率100%,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完成时限符合率=符合申报时限要求的完工项目数/计划(或申报)项目数×100%。
2  
16 资金使用 5 专项资金按计划及时支付完毕,不存在资金结余,得5分,其余不得分。注:专项资金指:中央、省、市县(区)各级财政资金。 5  
17 效果
(30分)
项目效益(30分) 社会效益 12 通过项目实施,是否有助于解决退役士兵就业创业难题,提高了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能力和积极性。本项指标,按“项目产出”得分情况予以评分。
1.“项目支出”得分在24分以上的,本项按9-12分评分;
2.“项目支出”得分在18-24分以上的,本项按6-8分评分;
3.“项目支出”得分在0-18分以上的,本项按1-5分评分。
12  
18 可持续影响 10 1.受训学员的创业就业,涌现先进典型,扩大资助政策的影响面,得2分;
2.主管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有实际运用,得2分;
3.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体系,得2分;
4.利用信息化平台,及时跟踪掌握退役士兵就业意愿、就业状态等情况,做好跟踪服务,得2分;
5.各市、县指定专人开展数据采集、录入更新和维护工作,得2分。
10  
19 社会满意率 8 以市为单位,采取抽样方式,问卷或者电话调查50份以上,对受助对象、承训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作的满意程度,达到90%为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8  
合计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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