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室职能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协助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协调做好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烈士评定上报相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承担县光荣院、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股室人员
刘文军(股长)、俞卫(副股长)、王凌云(副股长)
办公地址
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
办公电话
0564-606663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17:30
邮箱
337216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