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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简介

浏览次数: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4-03-27 16:2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三定”方案文号:邱办[2019]8号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能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相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建筑物名录的申报、推荐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的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更好的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优待抚恤股、就业安置股。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办公地点:霍邱县城隍庙大街与蓼东大道交汇处往北100米霍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2:30-17:30

邮政编码:237400

办公室电话:0564-6066609

地址:局机关三楼左手边第一个办公室

具体业务股室地址及电话:

政策法规股地址:局机关二楼左手边第一个办公室 电话:0564-6066617

优待抚恤股地址:局机关二楼左手边第二个办公室 电话:0564-6066630

就业安置股地址:局机关二楼左手边第三个办公室 电话:0564-6066637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地址:局机关一楼 电话:0564-6066645

军休站地址:局机关一楼 电话:0564-6066632

烈士陵园地址:霍邱县城隍庙大街与蓼东大道交汇处往北100米 电话:0564-6070164

邮箱:hqxtyjrswj@sina.com

负责人:余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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