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金国敏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降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比例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严格执行筹资标准,强化财政支持力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每年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综合考量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等关键因素,科学制定筹资方案。
根据省医保局2024年8月30日出台的《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4号)精神,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不低于40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不低于670元/人,我县按照400元和700元的标准执行,财政补助占比达63.6%。这一标准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视,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参保群众夯实医疗保障基础。
二、建议:精准落实资助政策,减轻困难群体负担
为减轻困难群众缴费负担,特别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负担,依据上述文件及我县实际,继续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精准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其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三、建议:持续优化医疗体系,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目前,我县已将83种慢特病病种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较以往实现了较大扩容。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群众关注度高的慢性病病种,起付标准降至200元;同时对于器官移植术后、恶性肿瘤等慢特病,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的申报流程;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可达70%以上,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的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可达60%以上,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四、建议:动态更新医保药品目录,丰富临床用药选择
我县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医保目录内药品已达3000余种,涵盖了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以及慢性病常用药、创新药、抢救用药等,极大丰富了临床用药选择。同时,通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方式,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让更多患者能够用上“好药”“新药”,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或B、C)
联系人:李娣兵
联系电话:0564-2777903
霍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 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