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县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资助标准
1.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
2.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3.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4.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
三、申请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材料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材料;
5.本人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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