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优质、便捷、安全的用车保障
2022年, 共接收91个用车单位提交的用车订单共8921个,其中成功执行用车任务8227个,平均每天45个,无法进行保障退回、撤消、取消订单共694个。所有车辆共安全行驶1754990.3公里,其中公务用车行驶里程1601635.07公里,每天平均行驶8752.1公里,一般行政执法用车行驶153355.23公里,每天平均行驶838公里,为党政机关运转、施政效能提升提供了坚实支撑。
此外,还成功保障了省长公开接访日、疫情防控静态管理等重要任务和大型活动的集中用车,做到了零差错、零失误、零事故,为全县机关公务活动提供了优质、便捷、安全的用车保障。
2、进一步加强驾驶员队伍教育管理
2022年,重新对《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陆续制定出台《霍邱县公务用车驾驶员“五个严禁”》、《公务用车用油监督管理制度》、《驾驶员请销假公示制度》、《公务用车定点停放检查制度》等配套精细化管理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与全体公务用车驾驶员签订《霍邱县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2022年5月29日召开全县公车驾驶员2021年度总结表彰暨安全纪律教育培训会,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要求全体公车驾驶员遵规守纪,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集体争光,为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优质的用车服务和保障。
3、积极开展基层公务出行保障试点工作
今年是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全面推广年度,已将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作为本单位2022年度“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务实举措上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全县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中心。经过前期走访调研,目前已在新店镇、临淮岗镇、乌龙镇、长集镇、曹庙镇、冯井镇等6个乡镇实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共计投放11台新能源汽车保障基层公务出行。其中新店镇在全市范围内率先配备智能调度终端,规范车辆使用审批,另有岔路镇、河口镇、夏店镇、众兴集镇等乡镇新能源汽车租赁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