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关于《国省干线公路防汛工作应急方案》征集意见稿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10 10:3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国省干线公路重要县道防汛应对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中心防汛职责和任务,制定了《国省干线公路防汛工作应急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7月11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应急保障股。

  人:薛刚;联系电话:05646017786;

电子邮箱:56811887@qq.com 

    址:霍邱县光明大道947号。

2023年610日

附件: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国省干线公路防汛工作应急方案(征求意见稿)

 

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国省干线公路防汛工作应急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意识,明确防汛任务工作职责和要求,真正做到应急预案到位、指挥机构到位、抢险人员到位、物资储备到位、抢险救援机制到位,实现全县国省干线公路、桥涵安全通行,服务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服务我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适用范围

(一)本方案适用于全县所有国省普通干线公路、桥涵因恶劣天气的影响导致公路桥梁坍塌,路基、边坡水毁,桥梁基桩因洪水冲刷等次生灾害,造成公路桥梁损坏的抢险救援。特别是城西湖特大桥、汲河特大桥重点路段,S245高速连接线等重点工程,在汛期突遭洪涝水毁等自然灾害造成施工路段或重点交通枢纽道路通行阻断等。

(二)全县各在建工程、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施工路段,因排水不畅、以及项目经理部驻地内涝等造成房屋、墙体坍塌、人员伤亡。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县公路管理中心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

长:穆彬

副指挥长:张明、周爱华

   员:刘金龙、毛明红、殷久杨、闫森、张文海、杨光林、曹静、薛刚

县公路管理中心防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保障股,薛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一)防汛工作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防汛工作,及时掌握汛情动态,切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统一指挥协调中心下属各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应急保障股:在防汛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制定防汛方案,传达指挥长、副指挥长防汛命令(通知),督导检查所属各单位防汛抢险预案、物资储备、队伍保障等防汛工作备战情况,确保防汛指挥系统正常高效运转。

2、养护管理股:负责全县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防汛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储备、机械设备准备与调运,具体下达应急抢险抢修工程命令(通知);实施应急工程抢险抢修救援,做好灾情、技术信息对口报送工作,开展灾后应急工程质量、安全的督导检查与评估。

3、工程建设股:在灾情发生第一时间,负责技术评估和报告,适时召集相关技术人员,研究制定应急工程抢险抢修方案(意见)。具体下达防汛指挥长、副指挥长防汛命令(通知),督导指挥项目经理部实施应急工程抢险抢修救援,做好灾情、技术信息对口报送工作,开展灾后应急工程质量、安全的督导检查与评估。

4、各养护站、市场化养护项目部:在灾情发生第一时间,负责启动应急指挥保障队伍,按照市局指挥长、副指挥长的指令,指挥抢险保障队伍准时到达灾情现场,立即投入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协同施工单位抢险抢修应急工程,协同相关部门疏散旅客和疏导交通;负责灾后全县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防汛安全防护设施的巡查和报告。

5、办公室:负责防汛指挥机构的(野战)办公机具、电力照明、通讯器材、人员食宿、运输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抢救伤员、物资调运、值班值守、信息收集、防汛总结等工作。

6、监察室:负责救灾全过程的廉政教育,开展救灾政策宣讲和现场督导监管工作,研究处理灾情发生时相关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

五、组织实施

(一)值班处置:各所属防汛责任单位,必须保持24小时领导带班,防汛值班人员保持 24小时手机畅通和值班值守。如重大灾情来临,防汛指挥机构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域集结待命。

(二)抢险时限:公路塌方在2000立方米以内的,应在24小时内处理完成,路基缺口原则上24小时内抢通便道,困难路段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抢修完毕。对不能及时修复的路段桥涵,应及时修筑便道(便桥)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保通方案。

(三)分级响应:一是塌方处理。如遇一般性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塌方抢修,中心负责处置;如遇严重或特大塌方,视情况可请求县政府统筹协调,迅速组织抢险抢修和救援。二是桥梁冲毁。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调动抢险突击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启动便道绕行方案,并及时上报县政府,请求交警部门疏导交通。三是路基缺口。出现路基缺口时,能确保单车道通行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无法确保单车道通行的,应立即上报县政府,请求技术和物资机械设备的统筹调度支援。             

(四)处理程序:一是公路灾害发生后,各单位立即将所发生公路灾害的情况向防汛指挥部报告。二是报告内容:灾害发生地单位名称、时间、地点、通讯联络方式、报告人等,以及公路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修等有关事宜。三是接到上级公路灾害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四是加强保障队伍建设,充分做好应急保障队伍人员的生活、交通运输工具保障。五是保通领导指挥机构,根据主汛期灾情程度,积极协调当地公安交警、卫生防疫、水利环保等部门,做好交通指挥、医疗保障和社会治安保障等工作,及时抢救灾民和伤员,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六是如遇较大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险情,请求相关应急支援。七是防汛抢险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修复损毁的公路设施,恢复公路正常交通,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五)责任追究:保证汛期值班值守人员到位,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和汛情动态。对汛期值班人员不到位、执行力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造成应急救援时机延误或重大损失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值班当事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提高对做好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防汛工作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途径,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措施,严密组织,强化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有的放矢,做好防大汛、抗大洪各项准备,确保汛期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二)坚持原则。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团结协作”原则。一旦发生汛情,必须无条件服从中心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实行当班领导负责制。当日值班领导是当日第一责任人,遇有险情或接到上级抗洪抢险任务时,要第一时间进入临战状态,依照上级指令,立即赶赴灾情现场,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四)认真做好基础工作。一是要及时报告公路灾害应急处置情况。二是公路灾害信息的对外发布,应由县公路管理中心防汛指挥部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对外发布公路防汛信息。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