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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国省干线重要县道公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04 10:0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股室、养护站、S245线、S244线、S325线养护项目部: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管养的国省干线、重要县道公路自然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编制《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国省干线重要县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                               

                 2023年4月4日

 



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国省干线重要县道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霍邱境内国省干线、重要县道自然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自然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有关的自然灾害。

    (三)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四)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应急是指发现灾害的灾前应急、灾害发生过程中应急和灾害发生后应急。

    (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霍邱县境内的国省干线、重要县道公路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公路自然灾害等级划分

    自然灾害按照公路损毁长度、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公路损毁l000米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公路损毁500米以上、l000米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公路损毁50米以上、500米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公路损毁50米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

三、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霍邱县境内管养的国省干线、重要县道公路自然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县公路管理中心主任

    副指挥长:县公路管理中心分管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养护单位负责人。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霍邱境内国省干线、重要县道公路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全县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国省干线重要县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应急保障股,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应急养护领导兼任。成员由中心工程管理股、养护管理股、应急保障股、办公室负责同志组成。

    2、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家技术组

 长:周爱华  

 员:杨光林          

专家技术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工作组在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指派,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    

四、监测和预报

    (一)各养护单位要加快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工人以及公路沿线群众相结合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县干线公路、重要县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

    (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 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自然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部门报告。

    (三)建立自然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要充分发挥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容易发生崩塌、泥石流、滑坡路段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牌。

五、备灾工作

自然灾害特别是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做好备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一)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各养护单位要组织建立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负责自然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要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二)建立救灾设备制度。各养护单位负责落实抢修设备,挖掘机不少于1台、装载机不少于1台、自卸汽车不少于3台,具体负责恢复被毁坏的干线公路抢修工作。

(三)筹集救灾资金。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应根据近三年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本年度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经费补助,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救灾能力建设。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相关专业的抢险队伍,加强岗位业务技术培训,组织相关的实战演练,提高抢险救灾人员的业务素质。

六、应急防治反应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将灾情速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公路管理中心,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县公路管理中心接到灾情报告后,启动《霍邱县国省干线重要县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处报告,在市、县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并调集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防止自然灾害进一步发展。

    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公路管理中心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应在上级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县交通局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七、善后处理工作

    (一)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自然灾害调查,并将自然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

    (二)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对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一)本预案将根据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适时进行修订。   

(二)地震引发的自然灾害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    

(三)本预案解释权归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本预案至发布日实施。



咨询股室:应急保障股

咨询电话:0564-601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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