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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公路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18 10:2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了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和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要求,只要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事项以及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及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均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实行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方针,通过分局政务公开栏、网站、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应简明易懂,便于落实与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

(1)本中心工作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科室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

(2)本中心职责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及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等;

(3)对外公开的各项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

(4)按照要求其他需要公开的。

四、政务公开的要求: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实行领导负责制,局相关科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要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认真说明理由。 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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