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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霍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稻插秧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时间:2024-03-06 08:4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六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落实良机良法,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主力军作用,扎实推进我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取得新突破,为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提供装备支撑,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霍邱贡献,现就做好全县水稻插秧机的管理使用,尤其是2023年新增插秧机的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意义

我县作为以水稻生产为主的产粮大县,水稻种植环节机械化水平低、用工多、成本高,严重影响了粮食生产效率和种植户的经营收益,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广应用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是提升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插秧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霍政办电〔2023〕9号)精神,在即将到来的水稻育插秧作业期间,认真做好2023年辖区内新增水稻插秧机的跟踪监管和调配使用,确保每台插秧机都能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二、履行监管职责

乡镇政府是本辖区内2023年新增水稻插秧机监管使用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督促购机者履行2023年为办理插秧机贷和插秧机叠加补贴签订的《承诺书》,积极做好插秧机的供需对接,将辖区内2024年机插秧任务分解到主体、细化到机手、落实到田块,同时,对恶意倒卖插秧机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防止插秧机          外流,确保关键农时“有机可用”。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落实育插秧中心和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完善水稻育插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措施,积极引导专业服务组织提升育插秧社会化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县农机发展中心要主动协调农机经销企业做好插秧机检修服务和机手培训。县财政、农业农村和农机部门要积极配合乡镇查处倒卖插秧机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的购机者按政策收回已享受的插秧机贷款贴息和农机购置叠加补贴,并依规进行处理。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做好跟踪监管。乡镇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摸排辖区内2023年享受叠加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水稻插秧机,核实机械使用情况、育秧准备情况、机插秧订单落实情况,主动做好插秧机的供需对接,确保插秧期间每台机械都有活干。乡镇于3月底之前完成辖区内插秧机摸排工作,并将摸排登记表和汇总表报县农机发展中心备案,对既无育秧准备也无机插订单的插秧机和未投入使用的插秧机要重点加强跟踪监管,对恶意倒卖插秧机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依规处理。

(二)抓好宣传培训。县农业农村局结合育插秧中心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因地制宜,分乡镇、分区域做好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和政策宣传。县农机发展中心适时开展插秧机手培训,督促经销企业做好现有插秧机的检修保养,确保插秧机安全高效投入农业生产。

(三)加强工作督导。县成立插秧机监管使用工作督查组,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农机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重点对乡镇履行插秧机监管职责和做好机插秧供需对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协助乡镇对倒卖插秧机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在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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