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霍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霍邱县2022年度发展现代农业奖补办法的通知》(霍农工组〔2023〕7号)要求,根据《霍邱县2022年支持粮食烘干中心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度发展现代农业奖补农机装备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两中心”建设项目。分别为2022年度新建的4个粮食烘干中心和3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以及改造提升的6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二)短板机具激励补贴。2022年新购置列入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秸秆打(压)捆机、施肥机、水稻有序抛秧机等粮食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农机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组织。
二、工作安排
(一)“两中心”建设项目验收
1.初验。实施主体向所在乡镇政府申请初验,并填写《霍邱县发展现代农业奖补资金申报审批表》。乡镇政府对照“两中心”建设标准进行初验,指出存在问题,实施主体针对初验提出的问题完成整改后向县农机发展中心申请验收。
2.验收。县农机发展中心收到验收申请后,委托第三方,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照项目验收评分标准实地验收并打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合格,同时,对“两中心”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验收,实行“一票否决”。第三方验收后填写项目验收表并出具验收审计报告报县农机发展中心。
(二)短板机具奖补申报审验
1.申报。符合条件的购机主体向所在乡镇农机站申报奖补,填写《霍邱县发展现代农业奖补资金申报审批表》。
2.核验。乡镇农机站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实地开展奖补机具核验,填写《霍邱县发展现代农业奖补项目验收表》,同时,对核验通过的购机主体,在奖补资金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并盖章,报乡镇政府审签后报县农机发展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有关乡镇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成立验收组,对照“两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初验,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乡镇农机站要主动协调配合乡镇政府做好“两中心”建设项目初验工作,对初验中提出的问题,督促实施主体整改到位,同时,认真做好短板机具核验工作,将核验资料(奖补资金申报审批表和项目验收表)报乡镇政府审核后汇总上报县农机发展中心。
(二)严格验收标准。乡镇政府和农机部门要严格对照“两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和验收标准,实施初验和验收工作。同时,严格执行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做好短板机具核验工作。验收组至少2人以上,实行“谁验收、谁签字”的责任制度。不具备验收条件的不予验收。安全生产不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验收不合格的不兑现奖补。
(三)严把时间节点。5月20日前乡镇完成“两中心”项目初验。5月31日前第三方完成“两中心”项目验收,向农机部门提交验收审计报告。6月10日前,乡镇完成短板机具核验,向农机部门报送相关表格。农机部门汇总验收结果报县委农办汇总审核。乡镇和农机部门要严把验收工作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两中心”项目验收和短板机具核验工作,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兑现到户。
附件:1.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初验标准表
2.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验标准表
3.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验收评分表
4.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验收评分表
5.“两中心”农机安全生产(“平安农机”)验收表
6.机械强农“两中心”建设主体名单
7.霍邱县发展现代农业奖补资金申报审批表
8.霍邱县发展现代农业奖补项目验收表
中共霍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
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初验标准表
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标准 |
存在问题 |
一、基础 设施 |
1.烘前处理区 |
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区等建成并达到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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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烘干作业区 |
烘干机房、除尘间建成并达到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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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烘后暂存区 |
粮食存放库房建成并达到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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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烘干 能力 |
1.批处理量 |
300吨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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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占地面积 |
5亩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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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面积 |
2000平方米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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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烘干成套设备 |
1.烘干设备 |
批式循环粮食烘干机安装到位,达到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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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热设备 |
热源、风机等安装到位,达到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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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辅助设施 |
输送设备、清理设备、除尘设备、电控系统等安装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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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软件 建设 |
1.资质材料 |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账户、用地审批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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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制度 |
机械操作、安全教育、财务管理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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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活动记录 |
粮食收购、代烘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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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财务账目 |
固定资产投资票据、凭证、表格;业务往来账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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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票 否决 |
1.安全生产 |
符合安全生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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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投入 |
当年新增投入(机械购置补贴除外)不低于奖补金额的2.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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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验人员签名: 初验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验标准表
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标准 |
存在问题 |
一、基础 设施 |
1.占地面积 |
占地面积8亩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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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公室 |
门牌、办公桌椅、电脑(可上网)、打印机、档案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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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培训室 |
门牌、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会议桌(课桌)、椅、电脑、投影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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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维修间 |
门牌、配件架、零配件、维修工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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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机库棚、烘干房 |
门牌、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各类机具分区域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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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械 装备 |
1.机械种类、数量 |
大中型拖拉机、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等各类机械数量不少于25台(附机械台账)。拖拉机、收割机上牌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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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化建设 |
作业机械全部安装信息化终端设备并纳入远程监控信息平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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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作业 服务 |
年作业量 |
年作业量不少于10000亩,其中社会化服务不少于80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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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软件 建设 |
1.资质材料 |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账户、新建用地审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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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制度 |
章程、管理机构、机械操作、安全教育、财务管理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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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活动记录 |
社会化服务合同、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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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账目 |
固定资产投资票据、凭证、表格;业务往来账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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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票 否决 |
1.安全生产 |
符合安全生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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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投入 |
当年新增投入(机械购置补贴除外)不低于奖补金额的2.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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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验人员签名: 初验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验收评分表
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标准 |
验收得分 |
一、基础设施(25分) |
1.烘前处理区(8分) |
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区等建成并达到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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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烘干作业区(10分) |
烘干机房、除尘间建成并达到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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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烘后暂存区(7分) |
粮食存放库房建成并达到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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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烘干能力(25分) |
1.批处理量(10分) |
300吨及以上。低于此标准直接判定为验收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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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占地面积(5分) |
5亩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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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面积(10分) |
2000平方米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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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烘干成套设备(30分) |
1.烘干设备(20分) |
批式循环粮食烘干机安装到位,达到使用要求。 |
|
2.供热设备(5分) |
热源、风机等安装到位,达到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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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辅助设施(5分) |
输送设备、清理设备、除尘设备、电控系统等安装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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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软件建设(20分) |
1.资质材料(5分) |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账户、用地审批文件等。 |
|
2.管理制度(5分) |
机械操作、安全教育、财务管理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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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动记录(5分 |
粮食收购、代烘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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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账目(5分) |
固定资产投资票据、凭证、表格;收支账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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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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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 |
符合安全生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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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投入 |
当年新增投入(机械购置补贴除外)不低于奖补金额的2.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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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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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名: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验收评分表
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标准 |
验收得分 |
一、基础设施(30分) |
1.占地面积(5分) |
占地面积8亩左右。 |
|
2.办公室(5分) |
门牌、办公桌椅、电脑(可上网)、打印机、档案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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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室(5分) |
门牌、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会议桌(课桌)、椅、电脑、投影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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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修间(5分) |
门牌、配件架、零配件、维修工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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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库棚、烘干房(5分) |
门牌、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各类机具分区域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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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展销展示区(5分) |
标识牌、展示台(架)、农资、新机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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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械装备(30分) |
1.机械种类、数量(25分) |
大中型拖拉机、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等各类机械数量不少于25台(附机械台账)。 |
|
2.信息化建设(5分) |
作业机械全部安装信息化终端设备并纳入远程监控信息平台管理。 |
|
|
三、作业服务(15分) |
年作业量(15分) |
年作业量不少于10000亩,其中社会化服务不少于8000亩。 |
|
四、软件建设(25分) |
1.资质材料(5分) |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账户、新建用地审批文件。 |
|
2.管理制度(8分) |
章程、管理机构、机械操作、安全教育、财务管理等制度。 |
|
|
3.活动记录(5分) |
社会化服务合同、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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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账目(7分) |
固定资产投资票据、凭证、表格;业务往来账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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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票否决
|
1.安全生产 |
符合安全生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5。 |
|
2.新增投入 |
当年新增投入(机械购置补贴除外)不低于奖补金额的2.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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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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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名: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两中心”农机安全生产(“平安农机”)验收表
项目 |
验收标准 |
验收意见 |
一、安全生产制度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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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组织健全(牌子上有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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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职责)健全,并按规定位置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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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事长岗位职责明确(牌子上有姓名),并严格履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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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有专(兼)职农机安全员,岗位职责明确(牌子上有姓名)并严格履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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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机合作社(农场)与所属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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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 |
1.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告知牌保持完好,无破损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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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不少于2条以上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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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农机安全学习,有内容、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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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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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年对所有机具开展2次以上全面的维修保养,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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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牌证管理等方面 |
1.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台账规范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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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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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亮尾工程”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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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防等其他安全方面 |
1.无人与机库棚混住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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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库棚没有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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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库棚没有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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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池)且有效管用,联合收割机配置灭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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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私自存放柴油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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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农机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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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名: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机械强农“两中心”建设主体名单
序号 |
建设主体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备注 |
1 |
霍邱县富发粮食种植家庭农场 |
临淮岗镇梓树村 |
胡志好 |
新建烘干中心 |
2 |
霍邱明群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孟集镇胡埠村 |
金国明 |
新建烘干中心 |
3 |
霍邱县振帮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龙潭镇杨楼村 |
韩国厚 |
新建烘干中心 |
4 |
霍邱县传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高塘镇冀台村 |
周传兴 |
新建烘干中心 |
5 |
霍邱县力跃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夏店镇三口塘村 |
臧春宁 |
新建农事中心 |
6 |
霍邱县盛农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
长集镇许岗村 |
沈 炜 |
新建农事中心 |
7 |
霍邱县共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城西湖乡碉楼村 |
李培根 |
新建农事中心 |
8 |
霍邱县宋桥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三流乡宋桥村 |
赵金宝 |
提升农事中心 |
9 |
霍邱县新河巨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城西湖新河村 |
王家彪 |
提升农事中心 |
10 |
霍邱县龙潭镇龙王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龙潭镇龙王村 |
蔡开龙 |
提升农事中心 |
11 |
霍邱县皖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马店镇金田村 |
徐永生 |
提升农事中心 |
12 |
霍邱县丰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长集镇示范园区 |
金 彪 |
提升农事中心 |
13 |
霍邱县兴众农事服务中心 |
众兴集镇赵河沿村 |
熊保成 |
提升农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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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霍邱县发展现代农业奖补资金申报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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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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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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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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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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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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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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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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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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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业务单位意见(盖章) |
乡镇政府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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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名: |
主要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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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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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业务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承办股室意见: 主要负责人意见: |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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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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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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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表格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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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将相关申报材料附后(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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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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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发展现代农业奖补项目验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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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农机装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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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信息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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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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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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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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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奖补资金(大写):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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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大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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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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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组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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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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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表格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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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将相关申报材料附后(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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